好地网5月15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今天,杭州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商的征集公告》。
经临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本次收购房源面积原则不超过10000平方米,现房或一年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期房。
房源要求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同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收购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房源待售车位数量满足配比条件,即60㎡(含)以下的每套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60㎡以上的每套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
收购价格方面,以不超过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作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最终按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市近日也出台了《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其中提到,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