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6月30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今天,宁波鄞州区挂牌1宗宅地,预计7月31日出让。
鄞州区08-5a#/5b#/5f#/09-4a#(东钱湖)地块,位于东钱湖新城核心区,出让面积187210㎡,综合容积率1.1,建筑面积207041㎡。地块起价186751万元,起始楼面价9020元/㎡。
本地块实施“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销售限价按照《关于调整鄞州区08-5a#/5b#/5f#/09-4a#(东钱湖)地块限价的函》执行,相关内容摘要如下:“08-5a#、09-4a#分地块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28000元/㎡;08-5b#分地块小高层住宅产品类型(7-11层)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高于25000元/㎡,多层住宅产品类型(4-6层)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高于27000元/㎡,以上各产品类型的最高销售单价不超过其最高销售均价的1.1倍。车位最高售价不高于20万元/个”。
地块指标
地块位置图(来源:好地大数据)
此次挂牌地块分为多个小地块,各个小地块指标如下:
地块红线图
此外,根据出让须知:
1、08-5f#地块绿地部分,由竞得人根据规划要求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部门;R22建成后的服务设施按规定移交社区,配建的小型商业设施整体登记,无需移交;公共停车位按规定移交。08-5a#、09-4a#分地块夹层不可销售部分除设备用房、住建配建非机动停车位、为小区配套的车道等公共空间按规定移交外,现状不得改变,移交政府指定部门。
2、由于4号线东钱湖车辆段尚在施工建设,为保障轨道4号线顺利通车运营,轨道交通集团在12个月内完成建设后将地块移交给地块竞得者。相应事项在地块成交后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轨道集团和地块竞得单位签订4号线东钱湖车辆段地块土地交付协议(三方协议)予以明确。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3、土地出让金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成交总价的50%,余款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4、盖上预留柱工程已由轨道交通集团代建完成,地块竞得者在代建工程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轨道交通集团支付建设费用2661.6506万元。
5、地块竞得者需负责4号线东钱湖车辆段进风井、排烟井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结建部分的结构建设,以及代建慢行系统、车行系统与车辆段部分的结构建设。费用由地块竞得者承担。
6、连接紫金中路和后江河西侧公园绿地的公共步行通道(步行桥)由地块竞得者实施。
7、08-5b-1#、09-4a-1#分地块绿化由地块竞得者代建。
8、《鄞州区08-5a#/5b#/5f#/09-4a#(东钱湖)地块》作为本次出让附件,地块人防设施设置、新型建筑工业化、住宅全装修等相关规划建设要求,按照规划条件和[甬人防办通〔2018〕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9、地下空间不得建设住宅附属用房(储藏室、健身房等)。地下空间若涉及经营性用途,地下首层按所在地段对应用途楼面基准地价(仓储按工业地面价)的20%、地下二层按地下首层标准的40%补缴土地出让金,地下三层及以下免收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