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公告)上海青浦区、奉贤区各挂牌1宗宅地,总起价13.38亿元

好地网1月9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今天,上海土地市场发布一则出让公告,以招挂复合方式公告2宗宅地,预计2月18日出让。

2宗地块分别位于青浦区和奉贤区,总出让面积94亩,总建筑面积10.5万方,总起价13.38亿元

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申请人数为三人及以上的,本地块采用有竞价招标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申请人数不足三人的,本地块直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效申请人即为“竞买人”。

地块指标

地块位置分布(来源:好地大数据)

一、青浦区西虹桥蟠中路北侧25-08地块

地块东至25-10地块,南至蟠中路,西至25-07地块,北至25-06地块,出让面积11000.4㎡,容积率2,建筑面积22000.8㎡,起价63803万元,起始楼面价29000元/㎡。

地块位置图

住宅项目建设的,住宅套数下限: 213 。受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住宅部分的开发建设:

(一)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 %以上,计 1100.04 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青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二)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100.00 %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 20900.76 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 100.0 %以上,计 1100.04 平方米以上。

(三)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80.0 %,计 17600.64 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自持要求:

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 20 %(计 4400.16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二、临港奉贤园区二期04FX-0002单元B1002地块

地块东至正旭路西侧绿化带,南至石槐路,西至雪柳路,北至江山路南侧绿化带,出让面积51782.3㎡,容积率1.6,建筑面积82851.68㎡,起价70000万元,起始楼面价8449元/㎡。

地块位置图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涉及住宅项目建设的,住宅套数下限: 829 。受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住宅部分的开发建设:

(一)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 %以上,计 4142.59 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奉贤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二)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00 %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 39354.55 平方米以上。

(三)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60.0 %,计 49711.01 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自持要求:

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计 12427.76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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