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9挂牌】珠海高栏港连推2宗商住地,总起价9.49亿元
好地网6月24日消息(研究员 钟绮雯)今日,珠海金湾推出2宗商住地,分布于南水镇和三灶镇,总建面28.6万㎡,总起价21.3亿元,网上挂牌时间均为7月15日9时至7月25日10时。
地块指标信息表(数据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块分布图
珠自然资储2019-11地块
地块分3区,位于南水镇南港中路西北侧、南港五街西南侧。
地块出让面积47486.68㎡(A区24380.31㎡,B区19178.37㎡,C区3928.00㎡),可建设用地面积43558.68㎡,最大计容建面114650.22㎡。其中A区建面60950.78㎡,纯住宅;B区建面19178.37㎡,纯商业;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0%配建,即不低于6095.08㎡,加上竞配建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产权归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块起价42400万元,楼面起价3698元/㎡,上限价63600万元,上限楼面价5547元/㎡,采用“最高限价+竞配建人才住房建面”的方式确定竞得者,竞买保证金为21200万元。
地块构成表
注意事项:
1、地块涉及配套建设的设施包括:公厕(不少于1处,建筑面积不低于40㎡)、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公共道路边绿带(用地面3928㎡),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高栏港区管委会,并由高栏港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高栏港区管委会。
2、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达到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面积,人才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100㎡/次进行竞买。
附公告链接:
http://www.gtjzh.gov.cn/zwgk/gggs/tdzpg/201906/t20190624_55065770.html
珠自然资储2019-20地块
地块分7区,位于金湾区三灶镇金湾路东侧、金岛路南侧。
地块出让面积110971.90㎡,可建设用地面积89572.52㎡,最大计容建面170997.32㎡,其中二类住宅建筑面积≤146554.16㎡、商业建筑面积≤16132.95㎡、服务设施(二级邻里中心)建筑面积≤8310.21㎡。此外须配建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0%,即不低于14655.43㎡,加上竞配阶段产生的人才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产权归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块起价170300万元,楼面起价9959元/㎡,上限价255450万元,上限楼面价14939元/㎡,采用“最高限价+竞配建人才住房建面”的方式确定竞得者,竞买保证金为85150万元。
地块构成表
四至图
注意事项:
1、上述地块涉及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A区域、C区域各不少于1处,每处建筑面积约30-60㎡)、社区用房(A区域、C区域各1处,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600㎡)、G区域地块及所建建筑物,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湾区政府,并由金湾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金湾区政府。
2、地块B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和市政道路、E区域规划为市政道路,竞得人在取得整宗土地产权后须将B、E区域地块产权移交金湾区政府,由金湾区政府统一规划建设。D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报建方案需征得珠海市金湾区市政和林业局、珠海市金湾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同意,建设标准为420元/㎡,由竞得人投资建成后整体无偿移交给金湾区政府。F区域及G区域须与住宅部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G区域自签订《出让合同》起3年内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湾区政府,并由金湾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金湾区政府。
3、F区域及G区域已由金湾区人民政府确定概念设计方案,总投资估算23900.69万元。竞得人须按照该概念方案及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并向金湾区人民政府支付方案设计费用共计人民币60万元。
4、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达到最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面积,人才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150㎡/次进行竞买。
附公告链接:
http://www.gtjzh.gov.cn/zwgk/gggs/tdzpg/201906/t20190624_55065970.html
上述地块共同注意事项:
1、地块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下称配建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本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上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确定,配建人才住房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确定。配建住房以分散建设为主,集中建设为辅,并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交楼标准原则上与本项目销售的普通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如商品住宅为毛坯交付标准,市、区住房保障机构选房后,开发企业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Ⅲ类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
2、竞得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上述地块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书》,即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
4、竞得人须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复垦周转指标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承担用地产生的拆旧复垦指标购买费用,并在出让方发出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缴纳。
5、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