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成交)合肥成交6宗涉宅地吸金124.5亿元,平均溢价率108.7%

好地网3月21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今天,合肥市成交3宗宅地和3宗商住地,总出让面积936亩,建筑面积125.95万方,吸金124.5亿元,平均溢价率108.7%。分布在滨湖区、包河区、瑶海区和肥西县。

三巽&弘阳&中梁联合竞得瑶海区宅地,其他5宗地块得主分别是融创、金地、禹洲、华宇、旭辉

地块成交情况

地块位置分布(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根据此前网上曝光报名名单来看,6宗地吸引了近50家房企报名。

报名家数最多的滨湖地块达到了30余家,包括中海、保利、招商、金地、万科、华润、金茂、禹洲、安徽置地、阳光城、德信、融创绿城、大家、新希望等。

滨湖区BH201802宅地

融创以总价240351万元竞得滨湖区BH201802宅地,成交楼面价17100元/㎡,溢价率132.65%。

地块位于滨湖区湖北路以东、扬子江路以南,出让面积70278㎡,容积率不大于2,建筑面积140556㎡。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

地块四至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包河区S1902号商住地

金地以总价286964万元竞得包河区S1902号商住地,成交楼面价11700元/㎡,溢价率140%。

地块位于包河区历口路以东、龙川路以南,出让面积122634㎡,容积率不大于2,建筑面积245268㎡。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地块分为6个区块,其中,A区块规划商业,用地面积13.4502亩;B区块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0.3792亩;C区块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9.70851亩;D区块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2.1677亩;E区块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7.4423亩;F区块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0.803亩。

地块四至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地块西侧出让范围外的绿地。

包河区S1901号宅地

禹洲以总价273020万元竞得包河区S1901号宅地,成交楼面价11625元/㎡,溢价率121.43%。

地块位于包河区歙县路以北、北京路以西,出让面积117428㎡,容积率不大于2,建筑面积234856㎡。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地块分为3个区块,其中,A区块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8.7304亩;B区块规划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0亩;C区块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17.4111亩。


地块四至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服务设施和绿地。

包河区S1811商住地

华宇以总价174938万元竞得包河区S1811号商住地,成交楼面价8203元/㎡,溢价率73.33%。

地块位于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南、重庆路以西,出让面积112140㎡,综合容积率不大于1.9,建筑面积213262㎡。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地块分为4个区块,其中,A区块规划商业,用地面积24.45亩;B区块规划居住(配建租赁住房,用地面积37.42亩;C区块规划居住,用地面积96.19亩;D区块规划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0.15亩。商业容积率不大于2.5,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8。

地块四至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包河区S181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1座15班幼儿园。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配建租赁住房。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运营等具体要求,应严格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和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函的要求。

瑶海区E1903号宅地

三巽&弘阳&中梁联合体以总价92848万元竞得瑶海区E1903号宅地,成交楼面价7838元/㎡,溢价率63.28%。

地块位于瑶海区丰乐亭路与半塔北路交口东北侧,出让面积59233㎡,容积率不大于2,建筑面积118466㎡。建筑密度≤18%,绿地率≥40%。

地块四至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西[2018]26号商住地

旭辉以总价176612万元竞得肥西[2018]26号商住地,成交楼面价5751元/㎡,溢价率90.97%。

地块位于上派镇江淮大道与翡翠路交口西南侧,出让面积142083㎡,综合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面积307095㎡。商业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住宅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

商业部分起价200万元/亩、居住部分起价520万元/亩,拍卖时,商业用地价格固定,居住用地价格变化。

地块四至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配套建设:

①在A-03地块配置1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1.6平方米。其它设计标准按照《肥西县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导则》执行。

②在A-04地块配建15亩公园绿地,绿化方案向有关单位单位报审,绿化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肥西县政府,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肥西县政府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自持并整体运营的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商业总建筑面积的70%(含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博览馆)。竞得人自持房屋条款,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市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规划部门会同房产部门、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部门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用权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对其100%控股的母公司名下。

好地头条
24小时热点

微信扫一扫

转发给好友 |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