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二批地】挂牌21宗起价155亿,商品住宅地块土地款3个月内付清

好地网6月8日消息(研究员 楼陈名 孙航海)今天,宁波二批次地块正式挂牌,共推出21宗地块,预计6月29日集中出让。

地块总出让面积1387亩,总建筑面积204万方,总起价155亿元包含9宗商品住宅地块,9宗安置房用地,和3宗租赁住房用地。

其中,9宗商品住宅地块总建筑面积101.1万方,总起价121.4亿元,是宁波集中供地以来,供地体量最少起价最低的一批。

相比首批,本批出让规则延续“限地价+封顶摇号”,但商品住宅地块土地款付清时间由原来的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缩短为3个月内

一、出让部分细则调整

本次土拍保证金仍为20%,土拍规则继续沿用“限房价,限地价,封顶后+摇号”的方式,但调整部分细则。

1、所有商品住宅地块,全部取消钢结构要求。本批次地块中,仅海曙区WCH-04-d1-2地块,和鄞州区ZQ01-06-a2、ZQ01-06-b7a地块(瞻岐07号地块)两宗租赁地块,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其他地块住宅单体不实施钢结构装配式。

2、单独申请竞买,成立项目公司时,取消“全资”要求。不再限制摘牌公司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合作更为灵活、购地资金更为灵活。

3、9宗商品住宅地块第二笔土地款支付时间,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付清改为“3个月付清”

4、奉化区取消强制毛坯销售。奉化区地块可选择是否全装修销售,不再强制一定要毛坯销售。

二、挂牌商品住宅地块量价历批次最低

若仅统计9宗商品住宅用地,总出让面积685.5亩,总建筑面积101.1万方(占本批次的49.6%),总起价121.4亿元(占本批次的78.3%),是宁波集中供地以来商品住宅地块供应体量最少和起价最低的一批。

环比今年首批地块挂牌情况,总建面减幅44.4%,总起价减幅47.5%。

本批地块若全部底价成交,则宁波今年两批地块出让金额将达到366.5亿元,为去年三批次地块成交金(688.3亿元)的53.2%。若全部封顶溢价15%成交,这个比值为55.9%。

宁波集中供地以来各批次挂牌和成交商品住宅用地情况

三、江北区、鄞州区成供地大户

从地块分布看,供地最多的是江北区,出让地块总体量60.4万方,占比29.6%;总起价66.7亿元,占比43.04%;

其次是鄞州区,推地总体量52.5万方,总起价36.3亿元;镇海区排在第三位,总建面29.6万方,总起价27.5亿元。

三个区域加起来推地建筑面积占比接近7成,总起价占比超过8成。

而首批地块挂牌建筑面积和起价最高的区域依次是鄞州区、江北区和北仑区。

宁波各个区域地块挂牌量价情况

附1:挂牌地块指标和位置分布

地块位置分布(来源:好地大数据)

附2:挂牌公告原文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甬土告〔2022〕01017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2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注: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出让起价和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计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江北区JB06-03-21地块,江北区JB12-02-04地块,镇海区ZH08-02-09-01-a地块,镇海区ZH07-08-15、17、21地块,镇海区ZH07-01-06地块,奉化区武岭西路北侧1号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或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正式证明,参与竞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的除外。地块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或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正式证明。

3.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块的竞买(含联合竞买)。

4.禁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被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且尚未处置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因非政府原因仍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

各地块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购地资金要求

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四、拍卖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参加拍卖竞买的申请人可在2022年6月18日9:00至2022年6月28日16:00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联合竞买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五、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5%),当地块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具体详见各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六、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各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具体报价时间详见下表。

七、其他事项

1.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D1-4-1#/2#/3#地块按“定品质”要求出让。海曙区WCH-04-d1-2地块,鄞州区ZQ01-06-a2、ZQ01-06-b7a地块(瞻岐07号地块)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其他地块住宅单体不实施钢结构装配式。

2.本次拍卖出让的4宗涉租赁住房地块,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次拍卖出让对竞买资格、购地资金采用“先承诺,后审查”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自动获得竞买资格。

交易结束后,出让人将对竞得(入选)人竞买资格、购地资金等开展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中原竞买保证金等额部分不予返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两年内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含联合竞买)。

3.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九、拍卖咨询

本次地块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其它事宜,可向宁波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和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1、海曙区地块:顾老师、傅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88、87237623

2、江北区地块:李老师、褚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6、87388179

3、镇海区地块:向老师、吴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661、86275369

4、北仑区地块:苗老师、麻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857、89384372

5、鄞州区地块:车老师、周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821、89293923

6、奉化区地块:包老师、叶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8586312

7、东部新城地块:包老师、涂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9187766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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