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第三批次挂牌14宗涉宅地,出让规则有哪些调整?

好地网11月16日消息(研究员 陈卫)今天厦门第三批集中出让地块正式挂牌,共计公告14宗地块,总出让面积778.8,总建筑面积143.8万方,总起价356.4亿元预计12月8-9日出让。

14宗涉宅地分布于集美区(4宗)、同安区(4宗)、海沧区(2宗)、湖里区(2宗)、思明区(1宗)、翔安区(1宗)。

厦门第三批次各区域供地详情(按总起价排序)

14宗涉宅地均将通过现场拍卖的方式出让,其中,湖里、思明3宗地拍卖时间为12月8930分海沧、集美、翔安7宗地块拍卖时间为12月81430分同安4宗地拍卖时间为12月91130分

第三批次分布图(来源:好地大数据)

一、总起价相较前两批明显上升

对比之前两个批次,第三批总起价明显上升。相比第二批次,涉宅地宗数增加3宗,出让面积增加了36.9亩,增幅5%;总计价建筑面积增加了2.1万方,增幅1.5%;起价增加82.1亿元,增幅29.9%。

二、相比第二批次有哪些调整?

1、出让规则调整

相比二批次,三批次出让规则有明显调整,主要有:

①普遍限房价,三批次所有地块均有限房价要求,而二批次仅湖里区2021P04地块有限房价要求;

②新增定配建、定品质要求,三批次所有地块均有定品质要求,其中湖里区2021P07地块与思明区2021P07地块要求定配建

③上限后竞配建改为摇号,二批次地块竞至上限后需竞配建,而三批次均调整为摇号。

2、溢价率上限降至15%

与第二次集中供地49%的最高上限溢价率不同,第三批次地块最高溢价仅15%,14宗地块上限溢价率区间范围14%-15%。

3、限资质、限马甲

第三批次明确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4、严查购地资金来源

相比二批次,资金审查更为严格,具体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附:各地块指标及条件

14宗地块出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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