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8月31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昨天晚间,北京市第二批地块正式挂牌公告,共推出43宗涉宅地。
4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3655.6亩,总建筑面积495.9万方,除了1宗招标出让地块无起价外,其他42宗挂牌出让地块总起价1358.77亿元,每宗地块设定上限溢价率5-15%不等。
招标地块将在9月24日投标,其余42宗涉宅地挂牌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
地块位置分布
此次公告地块,有以下几个注意点:
一、出让方式
42宗挂牌地块中,4宗地块采取“限地价+摇号”的方式出让,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29宗地块采取“限地价+竞品质”的方式出让,达到上限价格后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8宗地块采取“限地价+先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再竞品质”的方式出让,达到上限价格后现场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程序,当现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达到设定的预设份额时,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还有1宗地块采取“限地价+先竞现房销售面积、再竞品质”的方式出让,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价格的基础上现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程序。若可出让建筑面积全部竞报为“现房销售”,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此外,1宗地块采取招标方式出让。
二、竞买人要求
1、参加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同一竞买人及其控股的各个企业不得单独或联合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京土整储挂(朝)[2021]037号和京土整储挂(门)[2021]069号两宗地块设置竞买资格预审环节,通过北京市朝阳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资格预审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4、参与招标出让地块的,利用自有用地向社会建设提供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或与之组成的联合体,同时,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投标资格认定意见的,方可参加本次出让宗地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及其控股的各个企业,不得单独或联合参加同一宗地的投标(国家控股公司除外)。
三、资金要求
竞买人参与宗地出让活动所交竞买保证金及竞得后需支付的全部地价款均为竞买人合规自有资金,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不属于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
四、房屋销售价格
竞买人须提交《房屋售价承诺书》,涉及的房屋销售价格事宜,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附1:43宗地块出让指标
附2:43宗地块出让方式和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