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5月2日消息(研究员 钟绮雯)4月30日,肇庆鼎湖区推出1宗商住地,位于鼎湖北三区B-n3-01号,北为凤凰大道,西为20米街,东为桃洲路,南为20米街。
地块出让面积46526.38㎡,最大容积率为2.4(其中商业≤0.24),最大计容建筑面积111663㎡。
地块起价33500万元,楼面起价3000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50万元,网上拍卖会定于2019年5月21日10时30分,每次报价增幅为200万元或整数倍,采用“价高者得”确定竞得者。
地块信息指标表(数据来源: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区位图
四至图
红线图
其他注意事项:
1、设施配建要求:
(1)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30㎡标准配建,(按每百户不少于30㎡的标准配建);②配建居委会,设置沿街首层,建面≥300㎡;③配建警卫室,设置沿街首层,建面≥50㎡,以上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有关部门。
(2)①肉菜市场:建面不少于1000㎡;②全民健身设施: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面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的标准配建;③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执行。
2、土地交付:按净地出让,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储备中心在成交3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3、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竞得人应当自行在线打印《竞买申请书》并签字盖章,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纸质材料与本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5、竞得人按《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须在30日内持该合同及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6、建设周期:四年,从《出让合同》签订后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计。受让人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动工开发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两年未动工建设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附公告链接:
http://ggzy.zhaoqing.gov.cn/zqfront/infodetail/?infoid=d6ea32b7-4ac1-40e4-8445-977a37bf6573&categoryNum=00300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