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东莞大范围取消限购区,仅保留中心城区与松山湖,非限购区首套首付降至2成

好地网7月4日消息(研究员 黄卓贤)今天凌晨,东莞市住建局等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即日起将限购范围从全市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另据《调整东莞市原限购片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自今天(7月4日起,除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高新区限购区外,东莞其他镇街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首付最低比例为20%,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有1套住房或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再次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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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东建〔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除上述调整外,居民家庭购买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购房资格核验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除限购区域外,我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非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

二、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商业银行要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商业银行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

2022年7月4日

附政策解读:

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志着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区域限购的新阶段。

近年,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特别是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连续出台“莞九条”“莞六条”“莞八条”等“组合拳”措施,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有效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缓解了商品住房供需矛盾,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调控目标。近期,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前期已出台部分优化措施的基础上,借鉴省内外部分限购城市经验做法,加强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实施区域差异化限购新举措。

根据通知规定,从2022年7月4日起,我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1套、第2套商品住房,需按原政策标准提供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即“莞七条”)中的二(三)孩家庭可新增购买1套住房、“双(多)证房”认定为1套住房等政策仍适用于限购区域。除上述限购区域外,我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同时,我市将继续实行住房限售政策,在通知施行之后网签的商品住房,无论位于限购区域还是非限购区域,均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交易转让。

此次限购政策的优化调整,将有利于向中心城区和核心区域以外疏导住房需求,也有利于更好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下来,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调整东莞市原限购片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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