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11月18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今天,长春市第三批地块挂牌,采取“限地价+摇号”方式,预计12月22日出让。
此次挂牌11宗涉宅地,含1宗商住地,1宗旧城改造地块,2宗棚户区和7宗租赁住房用地,总出让面积1189亩,总建筑面积157.4万方,总起价58.8亿元。
8月31日,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发布"长七条",指出本年度第3次集中供地以棚改用地、租赁住房用地为主,原则上不再供应住宅用地。而此次推出地块,基本与该条意见相符。
相比前两批地块,此次采取以下出让规则:
1.除引用二批次竞地价(设置最高限价)外,增加了“ 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2.明确竞得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
3.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4.要求竞买资金需要为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地块指标
注:租赁住房需自持经营10年以上,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办理抵押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