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哪些城市二批次地块将出让?

好地网10月7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9月,是集中供地城市第二批地块出让高峰,而10月,或将是二批次集中供地的收官之月。

据好地大数据,目前有5个城市地块正在挂牌中,且将于10月份出让,分别是北京、上海、杭州、武汉和长沙

仅剩宁波、郑州两个城市第二批地块尚未公告。

一、北京

8月30日晚间,北京市第二批地块正式挂牌公告,共推出43宗涉宅地。其中1宗地块为招标出让,投标时间9月24日,其余42宗涉宅地挂牌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

4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3655.6亩,总建筑面积495.9万方,除了1宗招标出让地块无起价外,其他42宗挂牌出让地块总起价1358.77亿元,每宗地块设定上限溢价率5-15%不等。

43宗项目共涉及13个区。

位于中心城区的有20宗,土地总面积约96公顷,占比为39%,其中朝阳区11宗,约42公顷;海淀区4宗,约17公顷;丰台区3宗,约27公顷;石景山区2宗,约10公顷。

位于平原新城及副中心的有17宗,土地总面积约102公顷,占比为42%,其中大兴区2宗,约13公顷;副中心3宗,约11公顷;顺义区2宗,约10公顷;昌平区4宗,约29公顷;房山区5宗,约30公顷;亦庄1宗,约9公顷。

位于生态涵养区的有6宗,土地总面积约47公顷,占比为19%,其中门头沟区2宗,约22公顷;怀柔区1宗,约8公顷;平谷区3宗,约17公顷。

1、出让方式

42宗挂牌地块中,4宗地块采取“限地价+摇号”的方式出让,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29宗地块采取“限地价+竞品质”的方式出让,达到上限价格后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8宗地块采取“限地价+先竞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再竞品质”的方式出让,达到上限价格后现场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程序,当现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达到设定的预设份额时,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还有1宗地采取“限地价+先竞现房销售面积、再竞品质”的方式出让,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价格的基础上现场竞报“现房销售”面积程序。若可出让建筑面积全部竞报为“现房销售”,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

此外,1宗地块采取招标方式出让。

2、竞买人要求

1、参加竞买的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同一竞买人及其控股的各个企业不得单独或联合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京土整储挂(朝)[2021]037号和京土整储挂(门)[2021]069号两宗地块设置竞买资格预审环节,通过北京市朝阳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资格预审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

4、参与招标出让地块的,利用自有用地向社会建设提供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或与之组成的联合体,同时,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投标资格认定意见的,方可参加本次出让宗地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及其控股的各个企业,不得单独或联合参加同一宗地的投标(国家控股公司除外)。

3、资金要求

竞买人参与宗地出让活动所交竞买保证金及竞得后需支付的全部地价款均为竞买人合规自有资金,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不属于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

4、房屋销售价格

竞买人须提交《房屋售价承诺书》,涉及的房屋销售价格事宜,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43宗地块出让指标

43宗地块出让方式和规划要求

地块位置分布

二、上海

9月13,上海二批次集中供地正式挂牌,共推出25宗商品住宅地块,总出让面积163.15万方(2447.23亩),总建筑面积332.62万方,总起价561.5亿元。

地块将在10月9日确定后续交易方式,若挂牌出让,挂牌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招标出让时间待定。

就在今天(10月9日),上海土地市场网发布公告,因需对地块规划建设条件作进一步调整优化等原因,二批次集中出让中有7宗地块终止出让。7宗地块总体量99.87万方,总起价111.4亿,分别位于松江区、奉贤区、宝山区、金山区、崇明区。

这样一来,上海二批次集中出让涉宅地块减少到18宗,总出让面积108.88万方 (1633.17亩),总建筑面积232.75万方,总起价450.1亿元。【相关链接】

二批次出让方式依然采用招标挂牌复合式出让,举牌竞价结合一次书面报价。同时,此次还对现场一次性报价的规则细节方面作出了相应调整,以及对房企资质、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限定。

1、出让宗数、面积较首批次下降

较首批次28宗的涉宅推地量,本次集中供地数量和面积均有所减少,出让宗数降幅10.7%,出让面积降幅8.4%。

今年来,上海已成交44宗宅地(含商住),总出让面积达286.17万方(4292.58亩),总出让金1404.7亿元。

若第二批这25宗全部底价成交,上海的出让金总额预计将达到1966.2亿元,与去年全年2082.2亿元的总出让金额接近。

2、一次性报价阶段增加“随机值”

在一次性报价阶段,一旦有竞买人报价相同(无论该报价最终是否有效),将触发系统新增一个大于中止价且不大于一次书面最高报价的任一万位整数“随机值”。书面报价环节仅新增一个随机值,随机值可与竞买人的报价重复。此外,有三个及以上有效报价的,“随机值”纳入平均价计算。

3、限定房企资质

公告显示,申请参加地块交易的申请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以往的房企资质限定,仅针对投标地块,此次则将范围扩大到全部,提高了竞拍门槛,一定程度上降低土地市场热度。同时,对房企资金实力、技术资质、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筛选把控,对未来的项目打造和城市建设品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严格控制资金来源

竞买主体(即申请人或竞买人或竞得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主体的交易资金来源(包括竞买或投标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应为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资金来源缴付土地竞买或投标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

地块指标

三、杭州

8月26日,杭州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挂牌公告,将于10月12日-13日集中出让。涉及地块依旧是31宗,总出让面积2873.3亩,总建筑面积466万方,地块新房限价等指标均不变。

其中,10宗竞品质地块全部应没有达到在规定的报名条件流拍。剩下21宗地块全部于10月12日出让。

相比之前,此次调整主要还有以下几点:

1、设置竞买准入条件

一是明确竞买人必须具备一年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二是明确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或联合竞买)同一地块,除“竞品质”地块外,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最多只能参与5宗地块竞买。

2、调整土地竞价规则

一是一般地块溢价率上限由20%调整为15%,“竞品质”试点地块的溢价率上限由10%调整为5%;

二是出让地块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并由公证处全程录音、录像、公证,确保土地市场公正公平。

3、规范购地资金来源

一是明确竞买企业的购地资金五个“不得”,即: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二是建立“先承诺后审查”、“即缴即审”的工作机制,对竞得人的全部购地资金组织开展审查。

4、严格企业信用监管

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购地资金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建设品质进行事先承诺。

竞买结束后,审查发现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采取以下综合措施:

一是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是将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三是对首次违规的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进行约谈,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第二次违规的,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买。

31宗地块指标表格

注:背景色标黄的10宗为竞品质地块

四、武汉

8月31日,武汉第二批地块正式公告,共推出51宗地块,总建筑面积862.81万方,总起价591.7亿,将于10月9日-10日集中出让。

随后在9月18日,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补充公告,包括1宗地块调整为现场挂牌,3宗地块下调竞买保证金,2宗地块撤销出让。【相关链接:武汉第二批地块2宗撤销、3宗调低保证金,详细出让规则出炉】

调整后,剩余挂牌中的49宗地块,19宗于10月9日网上揭牌,15宗10月10日网上揭牌,15宗10月9日现场揭牌。

此外,对第二批地块竞买规则也作出详细说明,采取“竞一次性付款”、“竞自持市场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竞现房销售建筑面积”、“竞房屋全装修建筑面积”、“竞评比建筑品质”等组合方式。

本次集中供地将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加强企业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强化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具体如下:

一是严格竞买准入机制。明确参加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是加强购地资金来源审查。明确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必须对购地资金来源进行说明,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是强化企业诚信档案管理。明确上述内容将纳入土地出让合同进行监管。后期一旦查实发现有问题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依法收回土地、没收竞买保证金,并纳入土地市场黑名单,限制其1年内参与我市土地竞买。

第二批地块指标详情

注:背景标注黄色的为调整地块

五、长沙

9月16日,长沙第二批地块正式挂牌,预计10月19日集中出让。

此次共推出29宗涉宅地,总用地面积3560亩,总建筑面积714.2万方,总起价280.9亿元。

其中24宗地块采用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摇号的方式出让,5宗地块采取限地价+直接摇号的方式。设定封顶溢价率在5-15%不等,具体看地块本身。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首批挂牌地块,此次公告新增竞买人和购地资金要求如下。

●对竞买人竞买资格:

1、竞买人(联合竞买,其中至少一方)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注:[2021]长沙市110号、111号、114号、118号、120号、125号、126号宗地只能单独申请)

2、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竞买人及其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由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经审查竞买资格不合格的,取消竞得资格,撤销《成交确认书》,或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扣除5%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对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1、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

2、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违反规定的竞,撤销《成交确认书》,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土地已交付的,竞得人应无条件将土地交还出让人。 

挂牌地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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