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3月31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今天,衢州柯城区出让1宗商住地。
仅1轮报价,杭州历光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以底价137700万元竞得衢州市高铁新城GT-05地块(生命健康产业园),楼面价7575元/㎡。(其中居住用地110400万元,商业用地27300万元)
地块位于衢州市高铁新城武夷山大道以西,寺塘溪以西,衢县路以南,闽江大道以北,出让面积129982㎡,容积率1.0-1.64,建筑面积18178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2463㎡,商务金融、商业零售建筑面积99326㎡(占比55%)。建筑限高45米。
地块情况


地块位置图(来源:好地大数据)
地块周边有实验学校新湖校区、吾悦广场、衢州怡宁医院等生活配套。
去年7月17日,周边两宗地块成交:
贝林集团以总价19.2亿元竞得智慧新城钱家山G2-2地块,楼面价17023元/㎡,溢价率8.47%。对应项目贝林星月宸庐,高层销售均价24468元/㎡。
建杭以总价22.99亿元竞得智慧新城钱家山G2-4地块地块,楼面价16205元/㎡,溢价率0.09%。对应项目世茂建杭国风澜园,高层销售均价23904元/㎡。
去年9月30日,衢州市智慧产业投资底价10.12亿竞得智慧产业园(五期)ZH05-2地块,楼面价6233元/㎡,设上限毛坯房价22000元/㎡,装修价1500元/㎡。
根据规划条件,衢州市高铁新城GT-05地块分为多个子地块,指标如下:

地块规划要求:
1.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129982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111164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GT-05-07地块用地面积18818平方米,总投资估算暂定2871万元,由衢州市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支付给受让人。其中规划净用地包含:商务金融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GT-05-01地块用地面积10771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GT-05-02地块用地面积21241平方米;商务金融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GT-05-03地块用地面积12778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GT-05-04地块用地面积27268平方米;商务金融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GT-05-05地块用地面积12369平方米; 商务金融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GT-05-06地块用地面积26737平方米。
2.出让地块内GT-05-3地块配建一处1500平方米的邻里中心,要求按“邻礼汇”社区服务综合体标准设计建设,其中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350平方米。要求内设电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项目方案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项目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或衢州市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单位。
3. 出让地块内GT-05-2、GT-05-4地块住宅如需配建地下储藏间,则按每户不多于一个进行配建,且要求单间的套内建筑面积≤20平方米。根据电力部门要求按标准建设一处开关站。
4. 出让地块内地下空间≥1层。用于地下停车、设备用房、人防设施、储藏等功能使用。鼓励地块之间地上地下互连互通。
5. 出让地块项目建设运营要求:
(1)园区运营目标。自项目整体开园运营之日起算,5年累计实现运营目标: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7亿元,健康产业地方综合贡献不少于1.14亿元。自项目整体开园运营之日起算,第5年度实现运营目标:引进医药器械和智能健康装备经营企业不少于40家,引进医疗管理和医学健康教育培训企业不少于10家,引进特色专科诊疗机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工作人员3人以上)不少于4家,引进规上大健康企业不少于15家,实现就业人口不少于1800人。
(2)园区运营要求。①受让人须确保自持的商业办公(商务金融)用房仅限于引进生命健康产业,集中布局以下生命健康产业:(Ⅰ)生命科学及医学创新研发中心,主要布局精准医疗、细胞技术、医学测试及中试、检验检测等产业;(Ⅱ)医疗管理运营与医学健康教育培训中心,主要布局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SPD运营中心、大健康产业人才培训及交流、医学会务会展等产业;(Ⅲ)医药器械和智能健康装备研发运营中心,主要布局医药器械、智能健康设备及大健康相关技术产业;(Ⅳ)特色诊疗中心,主要布局特色专科诊疗、医学康复等机构。本地块项目可售商业办公用房优先引进生命健康产业项目(企业),允许布局生命健康产业配套服务项目(企业)。②商业功能区块不得建设单身公寓等类住宅。③受让人自持商业办公(商务金融)用房引进的生命健康产业项目(企业)须提交衢州市创新创业平台进行研判决策,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注册手续。④受让人须自本地块项目整体开园运营之日起1年内,引入至少一家世界500强或其子公司(以2019年度起《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为依据)旗下大健康服务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且5年内不得迁出。
(3)商业用地自持比例及年限。受让人自持的商业办公(商务金融)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不含地下),须相对集中布局,具体以通过衢州市规委会审定的方案为准。受让人自持的商业办公(商务金融)用房自取得不动产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

地块红线图(来源: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