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8月25日讯(研究员 徐悦) 今天,南京市一次性推出14宗地块,总出让面积52.99万方,总建筑面积118.14万方,总起价102.52亿,其中13宗地块预计9月24日出让,NO.2020G68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安德门市场(一期)地块预计11月20日出让。
14宗地块中,涉宅用地共7宗,商业用地5宗,租赁住房用地1宗,教育用地1宗,分布于栖霞区(4宗)、玄武区(1宗)、江宁区(6宗)、六合区(1宗)、雨花台区(2宗)。
该批地块为南京调整土拍政策后挂牌推出的第二批地块,7宗设定最高限价的涉宅地块均将实行达到最高限价后摇号的最新土拍政策,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买)本批公告中的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
地块指标
地块分布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一、实施土拍新规后,南京七天内再推“限价摇号”地
南京限房价政策,与杭州、苏州相比,出台较晚,今年6月份才姗姗来迟。以限房价、竞地价,达到上限竞配自持的出让方式,6月-7月,南京共挂牌了23宗涉宅地块,涉及总起价263亿元,总成交价302亿元,有11宗进入自持的竞拍环节。
2018年7月,南京土拍开始全面推行“竞自持面积”,“竞自持面积”有助于开发商降低开发成本,同时为了响应南京房屋租赁新政出台,形成更多的自持房源或租赁房源。
两年后,“竞自持”转变为“摇号”,是南京楼市调控的进一步优化,从调整竞价成交方式、严格开发资质要求、提高竞买资金要求、严格竞买资金审查、限制竞买地块数量五个方面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提高了土地市场准入条件。
继8月17日土拍新规进一步调整挂牌第一批“限价摇号”地块,时隔7天,第二批“限价摇号”地块挂牌,单次上市数量创下年内新高。
二、新一批涉宅用地设价如何?
南京此次挂牌7宗涉宅地块,总出让面积29.97万方,总建面68.41万方,总起价85亿元。
从地块上限楼面价来看,对比周边成交楼面价,所设上限价格均高于周边成交楼面价,区位较好地块的设价高出的幅度达20%左右。
从地块毛坯销售限价来看,所设限价基本参考周边新房毛坯售价,整体略低于周边新房毛坯售价;
而对比周边二手房售价,位置优的地块,一二手倒挂明显。
涉宅用地设价情况一览表
附:挂牌地块具体信息:
涉宅地块(7宗)
江宁区双龙大道以东、池田路以南地块(NO.2020G62号)
地块东至现状,南至凤凰四路,西至双龙大道,北至池田路,规划为商住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33781.25㎡,综合容积率3.35,建筑面积113252.09㎡。起始价93000万元,起始楼面价8212元/㎡,最高限价111000万元,上限楼面价9801元/㎡。
设商品住宅(毛坯)销售限价34000元/㎡,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可超过37400元/㎡。
出让条件:
(1)A分区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A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商业建筑配建比例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20%,可上市销售、转让。
(2)A分区规划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土山机场搬迁后的控制指标。土山机场搬迁前,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按机场限高管控要求,并按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取得军方意见。
(3)B分区住宅高度不低于24米。
(4)C分区地面为城市道路,出让地下空间应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5)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6)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竞得人或项目公司的股权不得转让(竞得人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除外)。
(7)地块内不少于15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8)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应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9)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且有部分自持,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出让起始价测算说明。
(10)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34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11)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程监管。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青龙市场东侧5号地块(NO.2020G63号)
地块东至支十八路,南至纬二路,西至经八路,北至支十七路,规划为住宅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39888.06㎡,容积率1.6,建筑面积63820.9㎡。起始价24000万元,起始楼面价3761元/㎡,最高限价28500万元,上限楼面价4466元/㎡。
设商品住宅(毛坯)销售限价9800元/㎡,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可超过10780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5米。
(2)地块内社区商业配套用房的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可上市销售、转让。
(3)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98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江宁区湖熟街道中元路以北、和进路以东地块(NO.2020G64号)
地块东至宝塔北路,南至中元路,西至和进路,北至汤铜公路,规划为商住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61824.27㎡,容积率2,建筑面积123648.54㎡。起始价76000万元,起始楼面价6146元/㎡,最高限价91000万元,上限楼面价7360元/㎡。
设商品住宅(毛坯)销售限价16900元/㎡,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可超过18590元/㎡。
出让条件:
(1)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
(2)B分区内需建设一处酒店,客房不得少于200间,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剩余面积全部建设商业用房,其中不少于B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50%的商业用房(含酒店)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其余商业用房可销售、可转让。B分区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3)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69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板桥市场G2地块(NO.2020G65号)
地块东至宁芜铁路,南至乐欣路,西至欢怡路,北至三山矶路,规划为商住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55079.44㎡,容积率2.7,建筑面积148714.49㎡。起始价155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0423元/㎡,最高限价186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2507元/㎡。
设商品住宅(毛坯)销售限价23000元/㎡,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可超过25300元/㎡。
出让条件:
(1)A分区内地上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应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30%,且不得配建酒店式公寓。
(2)住宅建筑的最小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低于60米。
(3)B分区出让范围为其地面以下空间部分,在符合街旁绿地实施等要求前提下,仅可建设商业及其地下停车场库相关配套设施(不得设置住宅区配建停车场)。地面部分仍作为公园绿地使用,并由建设单位与A分区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核实。
(4)A分区须由竞得人自持的商业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商业办公计容建筑面积的50%,该部分房产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剩余商业办公可上市销售、转让。
(5)B分区出让范围为其地面以下空间部分,在符合街旁绿地实施等要求前提下,仅可建设商业地下停车库,不得设置住宅区配建停车场,不得设置商业。
(6)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7)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3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栖霞区工农路以东、官窑山路以北地块(NO.2020G66号)
地块东至规划支路四,南至规划官窑山路,西至欢乐大道,北至规划支路二,规划为住宅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31624.44㎡,综合容积率1.46,建筑面积46129.15㎡。起始价68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4741元/㎡,最高限价81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7559元/㎡。
设商品住宅(毛坯)销售限价24500元/㎡,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可超过26950元/㎡。
出让条件:
(1)A、B分区可在各地块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按一宗地整体进行方案设计(即按一个小区的标准设置出入口、布置商业配套用房与物业服务用房等);A、B分区之间的用地边界在实际用地面积不变、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作适当调整,具体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2)A分区内规划住宅的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B分区内规划住宅的建筑高度不低于15米。
(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4)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4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栖霞区栖霞街道工农路以西10#地块(NO.2020G67号)
地块东至欢乐大道,南至规划水泥厂路,西至规划观江路,北至规划江南路,规划为住宅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26003.44㎡,容积率1-1.7,建筑面积44205.85㎡。起始价64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4478元/㎡,最高限价76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7192元/㎡。
设商品住宅(毛坯)销售限价24500元/㎡,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可超过26950元/㎡。
出让条件:
(1)地块内东侧一处山体遗存纳入出让用地范围,计入容积率计算,作为小区集中式绿地,不得进行开发建设。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2)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24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安德门市场(一期)地块(NO.2020G68号)
地块东至宁芜铁路,南至规划眼香路,西至凤台南路,北至规划观云路,规划为住宅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51524.88㎡,容积率2.8,建筑面积144269.66㎡。起始价370000万元,起始楼面价25646元/㎡,最高限价443000万元,上限楼面价30706元/㎡。
设商品住宅(毛坯)销售限价41000元/㎡,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可超过45100元/㎡。
出让条件:
(1)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推进土地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62号)文件精神,该地块属于铁路场站综合开发项目,需将宁芜铁路改造工程的铁路站场、线路工程等统一联建,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联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建筑高度下限80米仅限于住宅建筑。
(3)该地块地上现存10kv、110kv高压架空线,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落地迁改并实施过轨。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5)竞得人须做好沿凤台南路一侧房屋的隔音降噪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6)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41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7)地块内南唐窑业遗存及南朝佛寺遗存部分单独设宗发证。竞得人须按照文物部门意见编制文物保护方案并完成修复、建设,在商品住宅首次登记前无偿移交雨花台区文物部门,面向社会开放。无偿移交时,所对应土地按文物用地办理划拔、登记手续,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作调整。文物遗存部分移交前由竞得人承担保护责任。
商业及其他地块(7宗)
栖霞区尧化街道仙尧路以东海子口地块(NO.2020G55号)
地块东至栖霞商务区管委会等,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仙尧路,北至国有土地,规划为商业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15819.44㎡,容积率1.3,建筑面积20565.27㎡,起始价7700万元,起始楼面价3744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内办公总建筑面积约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5%,且不得配建酒店式公寓。地块内商业部分需引入一座汽车展示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3)该地块内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并整体运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4)该地块须由竞得人自行出资开发,不得以合作、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如需变更受让人,只能变更为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
(5)地块南侧边线距离沪宁城际高铁中轴线约30米,基坑开挖施工前应对其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基坑施工前后,应对临近拟建项目的沪宁城际高铁高架段加强变形监测。
(6)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7)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栖霞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栖霞商务区管委会全程监管。
栖霞区尧化街道王子楼东地块一(NO.2020G56号)
地块东至规划姚坊路,南至规划尧林路,西至规划王子楼路,北至规划商信路,规划为商业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10894.49㎡,容积率2,建筑面积21788.98㎡,起始价5500万元,起始楼面价2524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内办公总建筑面积约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5%,且不得配建酒店式公寓。地块内商业部分需引入一座汽车展示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2)该地块内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自持并整体运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该地块须由竞得人自行出资开发,不得以合作、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如需变更受让人,只能变更为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栖霞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栖霞商务区管委会全程监管。
玄武区新街口街道青石街地块(NO.2020G57号)
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规划上乘庵路,规划为商业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4510.53㎡,容积率7.55,建筑面积34054.5㎡,起始价58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7032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商办用途计容面积内,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3)该地块可与西侧相邻地块统筹设计方案,在满足相关规范及征得相关产权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地上建筑和地下室可与西侧相邻地库毗邻建设。
(4)地块上所建商业和办公用房均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竞得人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无偿提供113个机动车位供玄武区政府对特定对象定向进行产权置换,并协助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在人防设施交付后的三个月内竞得人须无偿提供34个人防车位给玄武区政府用于归还人防主管部门被拆除的长江路99号停车楼负一层的人民防空工程。
(6)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玄武区政府(新街口街道)的全程监管。
江宁区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清水亭西路以北地块(NO.2020G58号)
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清水亭西路,西至苏源大道,北至规划道路,规划为商业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36549.91㎡,容积率4,建筑面积146199.64㎡,起始价43000万元,起始楼面价2941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可配建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酒店式公寓,商业建筑配建比例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20%。
(3)高度分区线南侧塔楼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分区线北侧商业街区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4)地块所建酒店式公寓可上市销售、转让。地块上所建商业、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江城街以北、瑞风北路以东地块(NO.2020G59号)
地块东至现状,南至江城街,西至瑞风北路,北至泰康街,规划为教育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93306.93㎡,容积率1.2,建筑面积111968.32㎡,起始价7800万元,起始楼面价697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该地块内规划48班小学、24班初中、24班高中及操场等教学设施。
(3)取得东侧相邻地块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规划设计方案可整体设计,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可整体核算。
(4)该地块规划建设一所民办学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整体转让须经过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
(5)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6)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程监管。
江宁区开发区董村路以北、挹淮街以东地块(NO.2020G60号)
地块东至现状,南至董村路,西至挹淮街,北至胜太十六路,规划为商业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24623.64㎡,容积率3,建筑面积73870.92㎡,起始价39000万元,起始楼面价5279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A、B分区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各不得高于A、B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且应集中在B分区设置。
(3)A、B分区商业配建比例各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
(4)C分区地面为城市道路,出让地下空间应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5)A、B分区建筑之间可在胜太八路设置空中连廊,其宽度不得小于5米,不得大于12米,距离地面净高不小于6米,仅作为交通联系功能使用,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连廊的建筑面积纳入道路两侧地块平均计算。
(6)地块规划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为土山机场搬迁后的控制指标。土山机场搬迁前,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按机场限高管控要求,并按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取得军方意见。
(7)地块所建酒店式公寓、办公可上市销售、转让。
(8)地块所建商业中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商业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5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剩余商业可上市销售、转让。
(9)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江宁区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以北、弘利路以东地块(NO.2020G61号)
地块东至中元路,南至盛安大道,西至弘利路,北至纬一路,规划为租赁住房用地。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出让面积44446.6㎡,容积率1-2,建筑面积88893.2㎡,起始价14200万元,起始楼面价1597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不作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
(2)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35米。
(3)该地块为租赁住房用地,地块及地上所建房屋全部用于租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或销售,须经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不得改变用途,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4)竞得人须按照《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7】152号)的要求和南京市有关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进行配建和运营。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6)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