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挂牌】广州荔湾定向出让99亩商住地,起价68.39亿

好地网5月20日消息(研究员 张帆)今天,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0〕38号公告,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宗地坐落:荔湾区珠江隧道口以西、珠江以南新隆沙地块

土地用途:商住

宗地面积:65750㎡

综合容积率:≤6.83

建筑面积 :≤448984㎡其中商业250208,居住116263,配建安置房82513

挂牌起始价:683900万元,楼面起价:15232元/㎡

上限价:991655万元,上限楼面价:22087元/㎡

竞价方式:竞地价+竞配建政府性房源(住宅)+摇号

增价幅度:7000万元

竞买保证金:136780万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6月8日17时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6月19日10时

地块指标信息表

区位图

周边交通、配套(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四至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红线图

特别要求

竞得人须承诺:

1.竞在竞得土地后引入一家银保监会批准经营的全国性保险公司的省级分支机构入驻,该保险公司所属集团须为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前200强,且所属集团已取得由“一行两会”颁发的全部金融许可证(含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

2.最晚应在竞得土地后一个月内,引进一家A股上市公司的全资公司(须为独立法人,业务范围应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珠江西岸区域),且注册地设立在荔湾区,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竞得土地后须引入租赁、资管、科技、医疗各一家企业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入驻,企业所属集团须为2019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

4.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商业、酒店及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24.84万平方米,且须自持部分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15年内不得销售转让。

5.在竞得土地后建设一家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高端精品酒店,酒店运营公司需注册在荔湾区。

其他注意事项:

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AF020108地块(安置房地块)、AF020118地块(体育与公交场站混合用地)和AF020109地块(中小学用地)及核心区 AF0201 单元用地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和公共绿地(涉及的芳村大道及珠江隧道芳村出口路段除外),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有关部门。

2.竞得人须负责组织落实AF020114、AF020133地块范围内3处文物登记点的迁移迁建和修复,迁移修复方案须报文物、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有关部门。

3.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实施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的建设运营以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廊(线)、供电、给排水、供气、河涌整治,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有关部门。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并由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实施监督管理,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独立用地的公建配套设施除外),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50%,且须满足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6.成交原则: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991,655万元(溢价率45%),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政府性房源(住宅),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参与竞配建政府性房源,竞价阶梯为45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为准,不少于5套),参与竞配建政府性房源的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政府性房源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建筑面积116,100平方米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建筑面积116,100平方米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7.付款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出让价款总金额的50%,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付清。

8.建设期限要求:宗地建设项目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月内开工,在动工开发之日起36月内竣工。

9.具体配建要求:

附公告连接:http://www.gzzb.gd.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infoId=2155744&channelId=404


好地头条
24小时热点

微信扫一扫

转发给好友 |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