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4月11日消息 4月10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召开。
会上,上海市发改委介绍了即将出台的《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文)主要内容,包括加快在建项目有序复工、加强政府财力资金保障、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安排和使用、降低制造业项目用地成本,推动自贸区新片区、虹桥商务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引入优质项目等。
其中提出了包括增加土地供应、加速城市更新、减轻房企入市成本等内容:
一、保持土地市场交易平稳有序
疫情防控期间,对采取定向挂牌出让的地块,取消现场交易环节,直接电子挂牌交易并确认竞得。对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现场交易环节通过网络方式进行。顺延开竣工和投达产履约时间,消除疫情对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的影响。
二、加快经营性用地出让节奏
夯实土地供应计划,适当增加年度土地供应量。针对不同出让方式,采取差别化入市管理。
三、加快推进城市更新
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在5年过渡期内可暂不变更。
四、减轻房企入市成本压力
今年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可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允许符合条件的房企延期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降低制造业项目用地成本
保障重点转型区域制造业用地规模。协调推进桃浦、南大、吴淞、吴泾、高桥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降低项目落地成本。
六、提高存量土地投资强度
精准实施混合用地出让、容积率提升、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绿化率区域统筹等政策,高效利用存量土地。
七、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筹资支持力度
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支持方式,将中长期低息贷款政策从集成电路扩大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领域。做好市、区两级技改专项资金保障,增加资金规模,提高项目支持比例。
附:《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详细内容
一、总体考虑
在当前形势下,积极做好稳投资工作,对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冲疫情影响,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投资要在特殊时期发挥好逆周期调节作用,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复工复产难点、企业需求呼声等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政策举措。三是体现政策力度和覆盖面,着力解决投资痛点堵点,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分为四个方面,具体政策措施20条。
1、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
重大项目对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具有积极影响,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全盘活”的关键作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重要方面。具体包括3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快在建项目有序复工。按月细化投资计划,优化施工组织。
二是加大新开工项目协调力度。统一开展立项、规划、土地、环保、报建等跨前服务,稳定设计方案,加快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
三是做好重大项目储备。深化研究重大项目专项规划、建设方案等,制订今后三年的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2、扩大政府有效投资
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具体包括5条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财力资金保障。提前下达市级建设财力投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标准列支防疫专项措施费,因复工合理增加的各项成本纳入项目总投资。
二是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加快完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尽快用于在建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安排和使用。对急需用款的旧改项目先行预拨100亿元资金。加快启动市、区联手土地储备项目和新一轮市、区联合旧区改造项目。
四是落实前期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全面落实项目前期协调推进机制,优化审批流程。
五是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前向各区下达50%建设用地减量化指标,强化各区减量化指标对重大项目落地的保障。贯彻落实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要求,制订我市征地补偿操作规程,确保征地工作依法合规。
3、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企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75%以上,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和制造业两大板块。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对投资稳增长具有关键作用。具体包括7条政策措施:
一是保持土地市场交易平稳有序。疫情防控期间,对采取定向挂牌出让的地块,取消现场交易环节,直接电子挂牌交易并确认竞得。对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现场交易环节通过网络方式进行。顺延开竣工和投达产履约时间,消除疫情对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的影响。
二是加快经营性用地出让节奏。夯实土地供应计划,适当增加年度土地供应量。针对不同出让方式,采取差别化入市管理。
三是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利用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在5年过渡期内可暂不变更。
四是减轻房企入市成本压力。今年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可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允许符合条件的房企延期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是降低制造业项目用地成本。保障重点转型区域制造业用地规模。协调推进桃浦、南大、吴淞、吴泾、高桥等重点区域整体转型,降低项目落地成本。
六是提高存量土地投资强度。精准实施混合用地出让、容积率提升、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绿化率区域统筹等政策,高效利用存量土地。
七是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筹资支持力度。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支持方式,将中长期低息贷款政策从集成电路扩大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领域。做好市、区两级技改专项资金保障,增加资金规模,提高项目支持比例。
4、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投资管理向服务引导转型。具体包括5条政策措施:
一是压细压实招商引资任务。建立市、区两级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制度,推动自贸区新片区、虹桥商务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引入优质项目。
二是做好投资项目融资对接服务。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旧区改造的融资支持。用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复工复产专项贷款,减轻企业特殊时期财务负担。引导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设计融资方案,加大信贷投放。
三是推进“一网通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投资主体所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线上“一口管理”。充分发挥“特斯拉”综合效应,积极探索区域评估、标准地供地、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创新。
四是规范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实行清单制、标准化、分类别管理,最大程度清理一批、整合一批、精简一批。针对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取消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探索逐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五是优化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和服务。加强红线外市政配套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配套收费管理,提高服务信息透明度,缩短市政配套接入工期。
措施详细内容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