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挂牌】佛山南海推出105亩商住地,需承租19万方集体用地

好地网11月30日消息(见习研究员 张帆)今天,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TD2019(NH)XG0002号公告,以挂牌和现场竞价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宗地坐落:桂城街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北区地段

土地用途:商住

宗地面积:69680.77平方米

综合容积率:≤3.35

计容建筑面积 :≤233506.09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142200万元,楼面起价:6090元/㎡

上限价:357264万元,上限楼面价:15300元/㎡

竞价方式:竞地价+竞租赁住房建筑

申请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时至10时(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9日17时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10时

增价幅度:1500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8440万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混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竞买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需一并承租190483.62平方米(折合285.7254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北区地段,出让宗地南侧。

地块指标信息表(数据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区位图

四至图

周边交通、配套(来源:好地大数据)

红线图

出让地块分块情况

租赁宗地地块分块情况

注意事项:

1.本宗地设有保密底价

2.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上无偿配建30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的商服用房及280个产权车位,其中服务型公寓10000平方米,办公写字楼20000平方米。商服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纳入项目的商务用地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商服用房的建设方案及具体建设要求须先征求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意见并取得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报送总平面方案,竣工验收后不动产产权(含其应配建的小汽车停车位)无偿移交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或政府指定部门。产权移交所需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3.出让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玖亿元。开发投资总额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但不包括出让地价款。

4.A、B区共可配建服务型公寓≤60000平方米,其余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配套建筑内不准建设服务型公寓、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居住形式的用房。

5.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分两期将成交地价款缴纳到出让人指定的收款单位的银行账户内,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地价款的50%,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80日内,缴纳成交地价款的50%。

6.C区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总计容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D区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总计容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

7.竞得人按公园绿地标准在C区和D区建设开放绿地,须全天候对公众开放,用地面积C区不少于2260平方米,D区不少于2990平方米。

8.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混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竞买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需一并承租190483.62平方米(折合285.7254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叠北社区海八西路华南车城北区地段,出让宗地南侧。

9.租赁用地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民币壹拾伍亿元,不包括出让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开发投资总额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但不包括租赁宗地租金。

10.租赁宗地可开发利用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规划条件(租赁)》。

11.租赁宗地租金的支付:

竞得人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将当期租金分别支付给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遇节假日可顺延)。

(1)租金标准: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的租金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租金标准为2850439.2元/月(不含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金标准为3135483.12元/月(不含税);地块一、地块五、地块六的租金从2022 年1月1日开始计算,标准为2562007元/月(不含税)

(2)租金建设优惠: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租金按应支付租金数额的50%进行支付;地块一、地块五、地块六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租金按应支付租金数额的50%进行支付。

(3)租金的递增情况: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从2021年1月1日起计算递增,租金每满三年在前一期的基础上递增10%。地块一、地块五、地块六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递增,租金每满三年在前一期的基础上递增10%。

12.土地移交: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于2020年1月1日起由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移交给竞得人;地块一、地块五、地块六于2022年1月1日起由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移交给竞得人。

13.租赁宗地需满足的其它条件

(1)竞得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租赁宗地上建成并竣工验收不少于280000平方米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建设一个不少于一层的地下停车场,其中地下室面积不得低于50000平方米;建设总车位不得低于1600个,其中地下室车位不得低于1450个)。

(2)竞得人在2026年及2027年,以租赁宗地为注册地的进驻企业(包括竞得人)的年纳税总额(不含不动产销售所缴纳的税费)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竞得人在2028年及2029年,以租赁宗地为注册地的进驻企业(包括竞得人)的年纳税总额(不含不动产销售所缴纳的税费)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竞得人须在每年底前向监管部门提交由佛山市南海区税务部门核定的年度纳税证明。

(3)竞得人须无偿提供约26000平方米用地给桂城街道办事处按规划要求作道路用地,道路的施工建设及建成后的管理维护由桂城街道办事处负责,以配合出让宗地和租赁宗地连片改造的路网建设,实现片区地块之间的出入需求。竞得人须对约24100平方米用地按规划要求作绿化用地进行建设,并与建筑验收同步完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由竞得人负责其管理和维护。竞得人必须对外开放该绿化用地,不得围闭及私自收取费用。道路与绿地范围详见《租赁宗地使用要求示意图》。

附公告连接:

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10827/2019/20191130095600217625745/2019113009560021762574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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