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公告)上海浦东新区、闵行区挂牌5宗地块,总起价65.6亿元

好地网11月29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日前,上海挂牌5宗地块,分别是闵行区2宗宅地,浦东新区1宗宅地、1宗商地、1宗租赁用地。

5宗地块总出让面积320.9亩,总建筑面积39.3万方,总起价65.6亿元。

地块指标

地块位置分布(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一、浦东新区祝桥镇核心区03单元H-5、H-14地块

地块东至张唐港防护绿地,南至唐家港防护绿地,西至航亭环路和规划河道防护绿地,北至卫亭路,规划为住宅用地。预计2019年12月27日出让。

地块出让面积76474㎡,容积率1.4,建筑面积107063.6㎡。起价254704万元,起始楼面价23790元/㎡。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地块内应建设菜市场,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菜市场应相对独立;受让人应确保菜市场公益性,不得挪作他用。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涉及住宅项目建设的,住宅套数下限: 1071 。受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住宅部分的开发建设:

(一)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 %以上,计 5353.18 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 浦东新区 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二)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00 %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 50855.21 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 100.0 %以上,计 5353.18 平方米以上。

(三)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60.0 %,计 64238.16 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受让人应按照以下3项规定自持物业。

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计 16059.54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3、其他物业自持要求: 

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年限内自持建筑面积100%的菜市场物业;对因破产、重组、撤销等特殊情形确需转让约定持有房地产的,转让须经土地出让方同意,转让后不得改变用途,必须确保菜市场业态功能和公益性。

二、闵行区浦江镇浦江拓展大型居住社区39-01地块

地块东至规划八路,南至跃进河,西至规划五路,北至规划八路,规划为住宅用地。预计2019年12月27日出让。

地块出让面积30186.8㎡,容积率2,建筑面积60373.6㎡。起价98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6232元/㎡。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涉及住宅项目建设的,住宅套数下限: 603 。受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住宅部分的开发建设:

(一)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7.0 %以上,计 4226.15 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 闵行区 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二)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00 %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 28073.72 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 100.0 %以上,计 4226.15 平方米以上。

(三)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60.0 %,计 36224.16 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受让人应按照以下2项规定自持物业。

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计 9056.04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三、闵行区马桥镇闵行新城MHC10801单元07A-01地块

地块东至中瑞路,南至用地红线,西至用地红线,北至用地红线,规划为住宅用地。预计2019年12月27日出让。

地块出让面积40891.8㎡,容积率1.2,建筑面积49070.16㎡。起价97920万元,起始楼面价19955元/㎡。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涉及住宅项目建设的,住宅套数下限: 473 。受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住宅部分的开发建设:

(一)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7.0 %以上,计 3434.91 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 闵行区 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二)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00 %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 22817.62 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 100.0 %以上,计 3434.91 平方米以上。

(三)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60.0 %,计 29442.09 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受让人应按照以下2项规定自持物业。

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计 7360.52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四、浦东新区周家渡社区Z000203编制单元16-07、16-10、16-11地块

地块东至邹平路,南至德州路,西至16-09地块,北至成山路,规划为商办用地。预计2020年1月6日出让。

地块出让面积28257.7㎡,综合容积率2.86,建筑面积80745㎡。起价157575万元,起始楼面价19515元/㎡。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该商业设施必须配置满足周边居民生活所需的百货或购物中心、大型超市、专卖店以及餐饮、文化娱乐、教育等商业业态。

受让人应按照以下2项规定自持物业。

1、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 %(计 10088.55 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物业不少于 20 年;

2、受让人应当自项目规划土地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 50 %(计 35328.23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物业不少于 20 年。

五、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E08C-03地块

地块东至箭桥路,南至E08C-04地块,西至E08C-05地块,北至宁丰路,规划为租赁住房用地。预计2019年12月18日出让。

地块出让面积38154.7㎡,综合容积率2.5,建筑面积95386.75㎡。起价47741万元,起始楼面价5005元/㎡。

地块位置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本公告出让地块为“租赁住房”项目,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指定职能部门出具的项目认定文件。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涉及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的,租赁住房套数下限: 3180 。受让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租赁住房部分的开发建设:

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 100.00 %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 95386.75 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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