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11月27日消息(见习研究员 张帆) 今天,东莞松山湖出让1宗商住地,位于富通路南、基隆路北。
宗地编号:2019WG045
地块出让面积:125336.09㎡,
最大容积率:2.1,
最大计容建面:263205.79㎡。
地块起价:84490万元,楼面起价:3210元/㎡
竞得人:东莞绿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华为)
地块成交价:84490万元,楼面成交价:3210元/㎡
地块指标信息表(数据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区位图
四至图
红线图
限制条件包括:
1、限制销售价格:最高销售房价不高于 10500 元/平方米(住宅要求带装修销售);
2、限制销售对象:该项目用于松山湖园区重点及高端企业总部人才房配套项目,销售对象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房屋购买人仅限于入职竞得企业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2年以上,且个人工作常驻地在东莞满1年及以上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员工;
3、限制竞买企业资格: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关联公司)为在松山湖园区投资建设 的、年纳税 5 亿元以上、年 R&D 投入1 亿元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才数量 1000 人以上,且当年及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内土地单位面 积年纳工商税收入库税额不少于人民币 150 万元/亩的企业或其成 立的全资项目开发公司。
4、限制流通年限:该宗地建设项目自竣工备案之日起,5 年内(含 5 年) 不得申请房地产项目建楼盘表;自购买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房 2 屋登记)之日起,5 年内(含 5 年)不得转让或出租。限制期满后, 房屋所有权只允许在园区企业内部流转。
其他注意事项:
1.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计容面积的5%。该宗地的商业部分物业全部由竞得人自持,自持年限为40 年(由市住建及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监管)。
2.为确保该项目用地能用于园区重点及高端企业总部人才房配套需求,项目建成后的房屋分配及使用需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一)房屋购买人仅限于入职竞得人总部及其全资子公司2年以上,且个人工作常驻地在东莞满1年及以上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员工,驻地时间以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交时间为准;
(二)每人限购一套房屋,夫妻双方均为竞得人员工的,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且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
(三)购买房屋用于自用,房屋购买人需在交房之日起三个月内入住;
(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满两年的,房屋购买人方可组织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至办理完成房屋权属证书的期间内,若购买人离职,则买卖合同解除,竞得企业退还购房款;
(五)本宗地建设项目自竣工备案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申请房地产项目建楼盘表;房屋购买人自购买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房屋登记)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转让或出租限制期满后,房屋所有权只允许在园区企业内部流转;
(六)符合条件的房屋购买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3.地块须配建一所30班幼儿园,独立占地且用地须至少一面临街,用地面积≥9000㎡,建面≥7200㎡。
附公告链接:
https://list.dgzb.com.cn/dggt/HomePage/GTPublishInfo/gtInfo?lanInfoId=2c9297bd6dee0b8a016dfcf2ce866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