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挂牌】广州增城新塘立交挂牌300亩宅地,起价41.2亿,

好地网11月21日消息(见习研究员 张帆)今天,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2019)41号公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宗地坐落: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南安村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宗地面积:199781.98平方米

容积率:≤3.0

建筑面积 :≤599346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高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3%,即19778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412400万元,楼面起价:6881元/㎡

上限价:597980万元,上限楼面价:9977元/㎡

竞价方式:竞地价+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摇号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17时

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3日10时

增价幅度:1000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2480万元或港币92079万元或美元11763万元

地块指标信息表(数据来源: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区位图

周边交通、配套(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四至图

红线图

注意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597980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形式确定竞得人,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5%,竞买人报出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100%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租赁住房整体一并办理。

2.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两个月内与广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主体单位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就新塘立交改造工程及新塘立交上盖空中公园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安全保障、交通疏导、施工组织等签订建设管理合作协议,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3.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且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4.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260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260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5.受让人须按照用地规划条件及其附件要求,负责地块周边G107国道、南碱路及地块内现状高速公路互通立交的优化改造并承担改造费用,工程规模为:立交A匝道改造(新建)长度约1.5 km,立交B匝道改造(新建)长度约0.4 km,立交C匝道改造(新建)长度约1.0km,立交D匝道改造(新建)长度约0.9km,立交E匝道改造(新建)约长度0.7km,立交F匝道改造(新建)长度约0.2 km,107国道辅道长度约1.4 km,新建107国道隧道约0.6 km,南碱路改造长度约0.6 km,地块东侧及南侧新建市政道路约1.2km。改造方案以交通主管部门最终审批方案为准,且工程实施方案可在不低于前述工程品质的前提下进行优化提升。

6.为避免高速路及互通立交产生的噪音及粉尘对开发用地及周边区域造成不良影响,受让人须按照用地规划条件及其附件要求,在改造后的新塘互通立交上方建设封闭盖板作为隔声及隔尘屏障。同时为丰富区域内的绿化景观资源,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在盖板上建设绿化公园,打造成“立交上盖空中公园”,为周边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工程规模为:总平面面积约15.5万平米(其中绿化覆土厚度1.5米区域面积约3.5万平米,绿化覆土厚度0.5米区域面积约7万平米,不上人上盖区域面积约3.2万平米,立交上盖范围外公园延伸平台步道等区域平面面积约1.7万平米),公园地坪绝对标高最高区域约32米。受让人同时需负责上盖公园通往沙村地铁站及新塘大道的绿道建设(或承担建设费用),总长度约1.3km。立交上盖空中公园工程实施方案可在不低于前述工程品质的前提下进行优化提升,公园建成后应公共开放,移交政府管理。

7.为减少高速公路对项目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立交上盖空中公园,加强项目与立交上盖空中公园通达的便捷性,项目竖向设计建议结合立交上盖空中公园进行合理设计,可将规划场地标高可在现状地坪标高的基础上适当标高,建筑住宅首层地坪绝对标高不宜超过27米,规划场地标高以下的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算作地下部分不计容。

8.受让人需建设24班幼儿园(与托儿所合并设置)、30班小学、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警务用房、公交首末站、垃圾站(含再生资源回收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委会、居民健身场所、公厕、生鲜超市(肉菜市场)、垃圾收集点、物业管理用房(含业委会)、变配电房、电信设备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公共中心、星光老年之家、文化站、文化室、居委管理中心、社区服务站、派出所、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回收点、消防站、公交首末站等公益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住房和建设局。

具体配建要求:

附公告链接:

http://www.gzzb.gd.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infoId=2040135&channelId=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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