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炉,经营性用地总量2277亩,占31.28%

好地网427消息(研究员 赵玉娟4月8日,十堰市政府公开《十堰市城区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计划涵盖范围为十堰市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郧阳区),计划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十堰市城区(不含郧阳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280亩以内其中经营性用地2277亩商品房用地1414亩、商服用地863亩,占城区土地供应总量的31.28%

据好地数据库显示,2018年至今,十堰市城区(不含郧阳区)已成交经营性用地共2宗,总出让面积279亩,占供应计划中经营性用地的12.25%。

换言之,十堰市城区(不含郧阳区)经营性用地尚有总计1998亩(占比87.75%)的地块未公告

 公告截图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市政府2018年工作计划,结合十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堰市城市规划及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实际,现制定十堰市城区(不含郧阳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三去一降一补”的总要求和国家关于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

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合理安排十堰市城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

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促进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区域性增长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

二、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郧阳区),计划期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十堰市城区(不含郧阳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280亩以内。

(二)用途结构

按照供地方式分类,工矿仓储用地3900亩,占城区土地供应总量的53.57%;经营性用地2277亩,占城区土地供应总量的31.28%划拨用地1103亩,占城区土地供应总量的15.15%。

按照用途分类,工矿仓储用地3900亩,占53.57%;住宅用地1549亩(其中:商品房用地1414亩、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35亩),占21.28%;商服用地863亩,占11.8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6亩,占4.07%;交通运输用地672亩,占9.23%。

十堰市城区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十堰市城区2018年各类性质用地占比图(单位:亩)

 

(三)空间布局

经营性用地主要分布在发展大道、建设大道、林荫大道等道路周边,即火箭路与江苏路延长线交汇处约650亩,张湾区工业新区B园处约283亩,41厂、45厂片区约240亩,火车站北广场林荫大道2号线约120亩,发展大道万通工业园旁约500亩等

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茅箭区的何家沟工业园、驼鞍沟工业园,张湾区的工业新区和西城开发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龙门沟工业园和港澳台工业园;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机场大道、林荫二线2期、京中路、公路局许北路养护站、华西路、林荫二线凤凰路至北京南路段、公路局五条岭、龙门大道、风神大道三期和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工程等项目。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统筹协调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科学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配置和有序集聚。从土地利用计划安排、用地结构调整、国土开发空间优化等方面,引导土地等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统筹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开发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

(二)保障重点项目供应

倾力服务 “现代化汽车城”建设战略,全面落实与东风政企共建50周年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张湾区工业园区B园东风汽车公司装配整体搬迁项目、东风双星轮胎工业4.0智能化工厂和废旧橡塑绿色循环利用裂解工业4.0智能化工厂及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小康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

在土地供给中采用适当从紧的政策,在“严控增量、挖潜存量、保证重点、鼓励储备”总体思想的指导下,按照“力保快保”的要求全程跟踪服务,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三)加大民生建设力度

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建设用地,深入推进基层公共医疗服务、幼儿园教育事业和美丽社区建设,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医疗、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四)加强房地产用地管控

推动房地产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逐步降低商品住宅开发比例,增加经营性房地产比重,推动房地产向多元化产品转变。

(五)完善产业用地保障

培育壮大旅游业,按照“两区三带”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着力保障“东方国际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用地需求。

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加快“全域风景区、全域生态区、全域水源区”建设。

发展城区快递业,完善物流用地保障,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建设跨区域配送中心,推进批发出城、零售进城,合理布局城区零售网点。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计划指标

国土、发改、经信、财政、住建、规划和城投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计划的实施。

市财政部门要做好土地收储资金调度,确保土地收储工作有效推进。

(二)完善供地计划的执行与考核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和支持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按时供地。对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项目,区政府和用地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及时申请办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确保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工。

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及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的地方,在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分配上予以核减。

(三)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促进项目按期建设与开发,避免土地囤积和闲置。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于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建设开发的土地,及时调查处置。

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依法坚决查处;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采取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有偿收购、安排临时使用等方式分类处置,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加强计划公开和动态监测

年度供应计划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增强信息透明度。

建立供地计划的社会参与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社会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附件:十堰市城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十堰市城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单位:亩)

来源: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制图:好地网(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