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政府批准公布了《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6-2025年)》,这是全国首部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建筑装配化和住宅全装修等强制性建造要求,全面统筹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
台州市也成为了自2016年5月1日《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颁布以来,省内首个出台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城市。
此次台州市公布实施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5年。
从2017年起,台州市要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全部实施全装修交付;
从2020年起,台州市要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6%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市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全部实施全装修交付。
△台州市住宅全装修控制性指标要求列表
《规划》明确了规划范围内每个新建地块上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和建筑装配化、住宅全装修建设目标,国土、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通过查询专项规划,即可清楚了解该地块上民用建筑的建造要求。
今后,台州市将根据《规划》,在土地出让(划拨)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建筑装配化建造和住宅全装修等实施要求,从源头上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要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台州住宅全装修“中心城区”范围示意图
目前,全省其他设区市都已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规定,积极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预计6月底前后将陆续出台实施。
2016年5月1日,浙江省颁布《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在全国率先提出“到2020年底,浙江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
2016年9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
2016年12月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主要明确住宅全装修的实施范围、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住宅全装修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