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济街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公示,延续两千年商贸文化

好地网88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近日,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自局对《杭州市通济街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项目进行公示

 

2024年5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杭州市第一批历史风貌区保护名录,共收录了13个历史风貌区,其中便包含了位于老余杭的通济街历史风貌区。

 

杭州市第一批历史风貌区保护名录


规划内容如下:


一、规划目的


为落实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通济街历史风貌区,确保历史文化遗存“应保尽保”,明确保护重点,挖掘风貌区价值特色,继承和弘扬风貌区蕴含的文化内涵,并推进风貌区内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促进风貌区历史文化环境与地区的社会经济的融合协调发展,提升风貌区活力,特编制本规划。


通济街历史风貌区区位图


二、价值特色


价值特色一:建筑风貌真实、类型多样,是清至民国余杭传统民居建筑的典型样本。


风貌区内的宅院建筑体现了余杭地区传统民居“外敛内秀”的典型风貌,商业建筑体现了类型多样、布局灵活的街市建筑风貌。风貌区现存的集中连片、风貌真实、类型多样的传统民居,对研究余杭地区传统合院住宅与传统商业建筑的结构、功能、布局和风格等具有较高的历史与科学价值。


价值特色二:双运河通航,水路陆路交织,两千年商贸文化传承地。


根据南宋《咸淳临安志》记载,此地商贸历史起源于汉代,延续了两千余年。风貌区因地处平原与山区接攘的独特地理位置,有若溪、余杭塘河两大运河便利的水运航道以及四通八达的官路驿道,水运与陆路并行,山客与水客交汇,使其成为一个商贸兴旺、商贾汇聚、百工云集、山货集散的商埠重地,是杭嘉湖平原与浙西北山区重要的货物集散地


价值特色三:传统文化丰富,是老余杭人乡愁记忆的承载地。 


风貌区内集聚了众多民俗文化、治水文化、中医文化及宗姓文化等,承载着老余杭人的世代乡愁记忆。作为双千年历史的老余杭,其非遗传承独具风采,岩彩殿堂壁画、雕版印刷术、五谷龙、百子地戏等技艺,彰显了深厚的人文积淀。


此外,乡愁记忆还体现在饮食上,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老余杭的面,风貌区内的老面馆寄托着一代代余杭人的成长回忆。 



三、保护区划与保护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内已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严格保护核心保护范围内现存的、符合历史风貌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保护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人文环境。以最小干预原则保护建筑外立面及构件的真实性,尽可能采取加固、修补等方式维护建筑安全,最大程度地保存历史信息。


核心保护范围内需保持历史风貌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保护历史街巷空间格局和传统建筑肌理,严格保护历史风貌区紧密依存的历史环境要素,重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它优秀文化要素。


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风貌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在实施工程前,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实施主体和具体措施。实施方案编制时应当征求名城保护、规划和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核心保护范围内应维持现状建筑高度不变。核心保护范围内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建筑的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檐口高度不应高于6米,建筑屋脊高度不应高于9米,建筑屋脊高度不应高于周边现存建筑的屋脊高度,且应符合余杭地区传统建筑屋顶坡度的一般规律。新建建筑在高度、体量、屋顶、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重要历史格局保护恢复的建筑高度,应以历史和考古研究为基础,根据具体展示方案单独论证上报相应保护审批部门。


(2)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要求


建设控制地带内已经核定的保护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建设控制地带内应延续历史风貌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历史街巷的尺度、线型和走向不得随意拓宽、改变。建设控制地带内原则上不得进行大型设施建设。


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单位(点)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应按照相关保护要求控制高度,其他遵循本次规划具体分级高度控制相关要求。对于该分区内突破高度限制的现状建筑逐步改造或拆除,如进行翻建、新建,则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控制。重要历史格局保护恢复的建筑高度,应以历史和考古研究为基础,根据具体展示方案单独论证上报相应保护审批部门。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害历史风貌区的整体空间格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及道路,不得对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环境、景观廊道造成破坏影响。


(3)环境协调区的保护要求


环境协调区内建筑高度、体量风格与色彩需要与历史风貌区相协调,对古城城垣、护城河、重要遗址区及周边的环境风貌要进行重点协调,环境协调区内的建设活动不得对其造成影响。原则上不应进行大型设施建设,确需建设的,仅限于遗址展示类的设施功能,并应有历史文物、遗产保护、规划、建筑等领域专家进行预先评估


保护区划图


四、已公布历史文化资源


街区内现状已公布有各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共31处,包括通济桥、香泉并、庙井、运盐司并、叶熙春故居、复号当店仓库旧址等。以上历史文化资源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划要求进行保护管理。


已公布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


五、推荐新增历史文化资源


本次规划新增拟推荐不可移动文物10处,传统风貌建筑48处,拟迁入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3处,具体推荐名单及顺序依据具体保护情况决定。


新增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


六、街巷分级保护规划


一级街巷是风貌区的重要骨架性街巷,包括通济街、直街、木香弄等。二级街巷为拥有史料可证实的连通性街巷,包括杨家弄、孙家弄、孙家道地等。三级街巷为下一步需要与地下遗址保护展示相结合的其它历史街巷,包括白家弄、弯弄、张家弄等


街巷分级保护规划图


七、展示利用规划


包括四大展示利用分区和三条展示线路:


四大展示利用分区——重要遗址展示区、传统街巷特色文化体验区、崇贤尚礼传统商业生活区、城湖联动游客综合服务区。


三条展示线路——环古城研学游赏线、历史街巷寻访游赏线、双运河休闲游赏线。


展示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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