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从天津开发区沿黄海路一路向北,驶过橘红色的彩虹桥,就正式进入中新天津生态城,这片昔日的盐碱荒滩正在成为一座初具规模的生态新城。仅用了短短几年时间,生态城便制定了国内外首套完整、可衡量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完成了30平方公里征地拆迁和土地平整,起步区规模从3平方公里扩大到8平方公里,超额完成了“5年形成社区”的预期目标。
这是新区依法依规利用盐碱荒滩的典型范例,新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是这片区域迅速发展的基本制度保障。
土地是发展之基,通过市场配置,实现公平公正、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是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的滨海新区,规划面积达2270平方公里,但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仅为510平方公里。如何通过土地制度改革,破除约束土地有效利用和保护的体制机制,为新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保障和促进滨海新区科学发展,成为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梳理四年来新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经验,我们发现,以国家对滨海新区土地专项改革的要求为遵循,按照统一规划、依法管理、市场配置、政府调控、改革创新的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革土地管理方式,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努力形成耕地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得到切实保障、土地资产效益得到切实发挥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格局,是滨海新区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
“两规合一”护航开发开放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规划是龙头。新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关键时期,用地需求量大。如何既能有效满足近期建设用地需求,又能着眼未来,为远期发展预留空间,科学统筹规划,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之间的关系?新区通过积极落实规划管理工作,建立土地规划计划管理新模式,以规划的权威性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驾护航。
据区规国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土资源部和天津市的大力指导与支持下,滨海新区政府成立后,结合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完成《天津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滨海新区土地利用的依据,有力地保障和支撑了滨海新区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510平方公里扩展至676平方公里,同时还实施“每年一次评估调整、五年一次滚动修编”,实现了对土地规划的动态管理,增强了规划的宏观引导作用,保障了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新区还以创新的思路,积极研究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两规”结合,为实现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和格局提供规划保障,实现保证近期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与预留长远发展空间的有机统一,通过盐田等工矿用地的综合利用,提高指标使用效率。于是,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在规划先行中打响,在规划保障中如火如荼地推进,新区各类建设用地得到满足,为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阳光交易”打造公平市场
以管理体制改革为标志,新区作为区域发展的一个整体,强化土地的统筹利用、整体管控是进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从管理体制入手,以科学合理管控为目标,发挥土地的杠杆作用。新区在土地管理体制、出让交易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创新。
随着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深化,滨海新区土地整理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得以稳步推进,其核心是建立“统一收购、统一整理、统一储备、统一交易”的滨海新区土地利用管理体制。新区组建了土地管理委员会,采取集中统一、民主决策的议事规则,对滨海新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方案、土地管理政策等进行集体审议或研究。通过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中议事制度,新区科学统筹的土地开发利用,避免了过于分散的运作,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不高、项目分散、产业重复的现象,避免了为招商引资自行确定优惠标准,区域地价差异较大的问题,初步实现了土地资源集中统一集约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
为了营造公平规范的土地出让市场,新区建立了土地集中交易机制,将每个月的10日定为土地集中交易日,集中发布土地出让信息。这一制度使企业可以在固定的时间里集中了解土地出让信息,公平、公正、公开竞价。透明出让条件,透明土地信息,营造了公平规范透明的土地出让市场。
新区还实行土地出让价格“打包价”,明确出让土地的配套费用,使配套情况一目了然,提高了信息透明度。
天津融创君澜项目总经理曾建伟告诉记者,土地集中发布制度的建立,使企业可以在固定的场所、时间里及时、全面地获得滨海新区全部土地交易信息,掌握市场变化,更好地给开发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也营造一种公平规范透明的土地出让市场。而实施“打包价”,也省却了很多麻烦,拿到土地时,就已经知道配套的情况。
这种“保姆式”服务,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实惠,营造了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的氛围,还从源头上杜绝了权利寻租、幕后交易等产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