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挂地“新规”:禁“马甲”,房企竞拍资金须为自有资金

好地网9月1日消息(研究员 颜景椿)各大集中供地城市陆续出台的对房企拍地资金的严管政策正在向其他城市扩展。

昨天,台州市椒江区挂出1宗宅地(台土告字【2021】059号),在地块的出让文件中明确规定,竞拍房企的购地资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房企不能以多个“马甲”参拍地块。(地块挂牌链接

房企需要签署“竞买资格及购地资金承诺书”并接受资金审查,违规者将取消竞买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地块挂牌页面截图

地块位于椒江区商贸核心区板块,双水路以南、永宁河以东,出让面积136.5亩,容积率2.2,总建面20万方,起价12亿,起始楼面价5996元㎡,上限价15.6亿,上限楼面价7794元/㎡,预计10月11日出让。

房企购地资金需为自有资金

在地块的挂牌出让公告中明确提出地块的购地资金要求,提出五个“不得”

1、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

2、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

3、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

4、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

5、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地块挂牌出让文件截图

房企不得以多个“马甲”竞拍

在地块的“竞买资格及购地资金承诺书”中提出,房企需承诺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地。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与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含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同时,承诺书中对竞拍房企的资金要求以及审查进一步强调,违反规定者将取消竞买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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