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快讯】珠海金湾区航空城再推291亩商住地,起价31.2亿

好地网12月3日消息(见习研究员 张帆)昨天,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19-44地块公告(交易序号19189),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宗地坐落:双湖路西侧、金铭东路北侧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商业、商务、旅馆业、城市道路

宗地面积:193892.57平方米

容积率:约≤2.23

建筑面积 :≤431866.82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246846.81平方米、商业≤101492.51平方米、商务≤58858.76平方米、旅馆业≤24668.74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312000万元,楼面起价:7224元/㎡

上限价:468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0837元/㎡

竞价方式:竞地价+竞配建住房面积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12时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19年12月31日10时

增价幅度:3100万元

配建住房面积增配幅度:250平方米/次,最高配建住房面积比例:100%

竞买保证金:62400万元

地块指标信息表(数据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区位图

周边交通、配套(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四至图

红线图

土地市场:

已成交:

1.2019年1月30日,金河东路北侧、金城路东侧地块,由龙光以30.75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11601元/㎡,实际楼面价约14822元/㎡。【住宅建面≤79.16%

2.2019年3月29日,金河东路南侧地块,由鹏瑞以8.6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17375元/㎡,实际楼面价约19985元/㎡,需配建4950㎡人才住房和保障房。【住宅建面≤90%

3.2019年3月29日,顺达路东侧、金水路南侧地块,由融创以27.25亿元竞得,成交楼面价12154元/㎡,扣除配建实际楼面价约17824元/㎡。【住宅建面≤80.9%,含10%人才房】

4.2019年6月21日,金河东路南侧、省道S272西侧地块,由鹏瑞以6.06亿竞得,成交楼面价7932元/㎡,实际楼面价21749元/㎡,(需配建31965.26㎡旅馆项目和3965.3㎡人才住房,住宅比例52%)。【住宅比例≤52%,含10%人才房】

5.2019年10月30日,金河东路南侧、金鑫路东侧地块,由中海以11.73亿竞得,成交楼面价12935元/㎡,实际楼面价约16919元/㎡。【住宅建面≤92.8%,含10%人才房

挂牌中:

1.与地块相距1公里的19151/珠自然资储2019-34号地块,将于2019年12月4日出让,总起价95500万元,楼面起价8219元/㎡。

2.与地块相距1公里的19173/珠自然资储2019-42号地块,将于2019年12月26日出让,总起价18400万元,楼面起价8185元/㎡。

周边地块情况(来源:好地大数据)

新房市场:

目前地块周边3公里左右在售楼盘:

龙湖龙光首开湖城大境:在售建面约99-126㎡三四房平层单位,建面约140㎡四房复式单位,均为洋房单位,目前整体均价约26000元/㎡;

碧桂园华发滨海天际:主力户型为92-204㎡3居-5居,精装均价为27500元/平方米;

崇峰壹号院:主力户型为172-331㎡3居-5居,精装均价为35000元/平方米;

九洲保利天和:在售户型有100-197㎡3居-5居,精装均价为24000元/平方米。

周边楼盘情况(来源:好地大数据)

其他注意事项:

1.地块分块情况:


2.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金湾区政府签订的《珠自然资储2019-44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金湾区政府提出签订《监管协议》申请,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地块的酒店功能部分须按五星级标准建设,配备具有会议、展览、商务功能的交流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

4.地块内需建设一个不低于计容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即购物中心)。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向金湾区政府提供与以下任意一家国内外知名购物中心品牌:天河城、大悦城、爱琴海、正大广场、美邻汇、万象城、宝龙城、来福士、恒隆广场等,签订由其进驻经营购物中心的《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不低于10年。竞得人未完成的,金湾区政府有权要求停业整改;竞得人须于违约之日起10日内,向金湾区政府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亿元。

5.地块购物中心及酒店建筑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仅可在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整体转让或转租经营。

6.地块的购物中心功能建筑物根据《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30个月内满铺开业经营(购物中心对外正常营业面积占购物中心报审图中所有商铺面积的90%或以上,视为满铺开业);酒店功能建筑物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40个月内开业。如遇不可抗力如遇暴雨、强台风、自然灾害等情况影响,则开业时间顺延。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满铺开业的,则时间每延迟1个月,竞得人须向金湾区政府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月,直至满铺开业或收回土地为止,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

7.地块购物中心、商务、旅馆部分建设进度整体达到正负零后,方可申领可售住宅类的预售许可证(须达到珠海地方政府对住宅类预售许可的规定条件);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即购物中心)建设进度达到结构封顶前,申请领取的的住宅类预售许可证对应的预售面积累计不得超过可售住宅类总建筑面积的40%。

8.地块的酒店功能部分计容建筑面积的投资强度不低于8000元/平方米(不含土地出让金);购物中心的投资强度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不含土地出让金)。若投资强度达不到上述要求,竞得人须按约定投资强度与实际投资强度差额的1.2倍向金湾区政府交纳罚金。

附公告链接:http://ggzy.zhuhai.gov.cn/exchangeinfo/landexchange/tdjygg/18184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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