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10月11日消息(见习研究员 陈杰生)今日,广州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挂牌3宗地(2住宅+1商住),总出让面积133183㎡,总建筑面积274864㎡(其中政府指定单位回购总面积31500㎡,总可售建面243364㎡),总起价273240万元,平均实际楼面起价为11228元/㎡(平均实际楼面起价=地块总起价/(总建筑面积-总回购面积))。三宗地块均采用“限地价+竞自持面积+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7时,预计出让时间为11月09日。
地块具体指标情况如下:
地块信息统计表
区位图
地块位置图
2018NJY-9地块
规划设计图
2018NJY-9地块由C1-23-03、C1-23-05、C1-23-06三个地块组成,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G1)、二类居住用地(R2)及服务设施用地(R22),出让面积45234㎡(可建设面积40274㎡),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为92309㎡。地块须配建10350㎡人才公寓(住宅)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地块起价91150万元,扣除回购的楼面起价为11121元/㎡,上限价132167万元,扣除回购的上限价为16126元/㎡。
C1-23-06地块内须配建用地面积为4927㎡、建筑面积3941㎡的12班幼儿园;C1-23-03为公园绿地,应保证24小时完全对公众开放,应设置树木和小品建筑,增加公共艺术作品等元素。C1-23-05地块建筑底层鼓励设置挑檐、骑楼、架空层等,可通过人行天桥、空中连廊、地下通道等联系各功能建筑,为行人提供遮阳避雨的步行空间。建筑底层的控制应对外部空间进行综合考虑,结合街道、设施进行一体化设计。关于架空层的布局要求以城市设计导则指引为准。
地块构成图
其他需要注意的公告事项:
1.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2.竞得人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人才公寓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人才公寓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的要求进行。政府回购人才公寓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
3.居住地块建筑鼓励采用点式布局方式,建筑群之间应考虑景观通廊的预留,引导自然环境的渗透。
2018NJY-10地块
规划设计图
2018NJY-10地块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出让面积32353㎡,容积率≤2.4,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为77648㎡。地块须配建9000㎡人才公寓(住宅)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地块起价79280万元,扣除回购的楼面起价为11549元/㎡,上限价114956万元,扣除回购的上限价为16746元/㎡。
其他需要注意的公告事项:
1.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2.竞得人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人才公寓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人才公寓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的要求进行。政府回购人才公寓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
3.居住地块建筑鼓励采用点式布局方式,建筑群之间应考虑景观通廊的预留,引导自然环境的渗透。
2018NJY-11地块
规划设计图
2018NJY-11地块由C1-26-02-1、C1-26-02-2、C1-26-05三个地块组成,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2/B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业用地(S41/B1)及二类居住用地(R2),出让面积60556㎡,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为104907㎡。地块须配建12150㎡人才公寓(住宅)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按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地块起价102810万元,扣除回购的楼面起价为11084元/㎡,上限价149074万元,扣除回购的上限价为16071元/㎡。
C1-26-02-1地块的商业功能比例不低于15%;C1-26-02-2地块内须设置用地面积为3341㎡的公交首末站(首末站配套用房建面350㎡,商业设施配套建面1655㎡);沿规划纵一涌一侧绿地内设置连续的慢行公共空间,宽度不小于10米,保证24小时完全对公众开放;公共空间在转角空间应适当放大。慢行道应结合绿地设置,避免慢行公共空间全硬质化。地块内应设置东西向的公共通道及视线廊道,两者可合设,宽度不应小于15米,可结合道路、公共绿地设置,设计时需保证廊道贯通,但具体位置布局可根据详细设计而定。
地块构成图
其他需要注意的公告事项:
1.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2.竞得人在办理房屋回购交易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人才公寓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人才公寓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同意,装修标准按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指引》的要求进行。政府回购人才公寓在办理交易手续时,双方按规定各自支付相应的税费。
3.居住地块建筑鼓励采用点式布局方式,建筑群之间应考虑景观通廊的预留,引导自然环境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