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8月21日消息(研究员 赵玉娟)8月17日,武汉市挂牌5宗地块;8月20日,武汉市挂牌一宗商住地块。
6宗地块,总出让面积368401㎡,总建筑面积1142044㎡,总起价1001903万元,起始楼面均价8773元/㎡。地块集中在2018年9月18日、9月19日、9月20日三天出让。
其中,涉宅地块4宗,总出让面积299662㎡,总建筑面积909728㎡,总起价873440万元,起始楼面均价9601元/㎡。涉宅地块均设有上限价格,当竞价达上限价格时,将按“现场竞配建”方式确定竞得人。
地块指标
地块位置图
▼新洲区P(2018)085号地块:
P(2018)085号地块位于新洲区邾城街余姚村、钟杨村,地块四至为:章林路以东、民防路以西、白鹭大街以南、花朝大街以北。出让面积63324.39㎡,建筑面积158310.98㎡,容积率1.0-2.5,起价36040万元,起始楼面价2276.53元/㎡,保证金36040万元,上限价54060万元,上限楼面价3414.8元/㎡。
地块将在9月18日网上挂牌结束后出让,竞价达到设定的出让最高价后,按“现场竞配建房屋”方式确定竞得人(按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1% 的幅度竞拍)。
需要注意的是:
1、地块内需配置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940平方米;
2、地块内需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其中首层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P(2018)085号地块位置
▼东西湖区P(2018)087号地块:
P(2018)087号地块位于东西湖区三店北路以北、吴新干线以东,出让面积114473.86㎡,建筑面积171710.79㎡,容积率1.5,起价107200万元,起始楼面价6243.06元/㎡,保证金107200万元,上限价183390万元,上限楼面价10680.17元/㎡,建筑密度住宅25%、高层住宅20%、幼儿园30%。
地块将在9月19日现场挂牌结束后出让,竞价达到设定的出让最高价后,按“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方式确定竞得人(按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1% 的幅度竞拍)。
需要注意的是:
1、竞得人须书面承诺该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00%自持10年,自持期限内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销售,且租赁对象为国家网络安全与人才基地内各类人员;
2、本地块内需要布局6班幼儿园一座,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设面积1940平方米。
P(2018)087号地块位置
▼洪山区P(2018)088号地块:
P(2018)088号地块位于洪山区南湖大道以南、珞狮南路以东,出让面积57200㎡,建筑面积141284㎡,容积率2.47,起价87700万元,起始楼面价6207.36元/㎡,保证金60000万元,上限价115000万元,上限楼面价8139.63元/㎡。
地块将在9月19日现场挂牌结束后出让,竞价达到设定的出让最高价后,按“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方式确定竞得人(每次按商品房住宅建筑面积的0.5%递增)。
需要注意的是:
1、临珞狮南路一线位置布置商业、商务设施,二线位置布置居住及配套设施;其中临珞狮南路一线位置应布置一栋高度不低于100米的地标性建筑;
2、该项目已列入武汉市2016年度“三旧”改造及房屋征收计划,根据洪山区政府意见及市发改委相关文件:
(1)地块成交后,由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回购部分住宅、商业和办公用房用于本项目征收安置,其中:回购商业5400平方米,按均价14040元/平方米结算;回购住宅6048.28平方米,按均价16162元/平方米结算;回购办公用房6452.48平方米,按均价11310元/平方米结算,其中临街地面一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60平米;
(2)土地竞得企业须承担该项目供地范围外城市支路—敬狮街(珞狮南路~狮子山北路)的征地、建设等相关费用,工程建设按批准的设计标准执行。该道路征地、建设总费用约4300万元,须在土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15个工作日内上交至洪山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3)按照项目产业、行业类别和要求,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承诺引入农林牧渔行业板块上市企业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并自竞得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其中至少2家在洪山区注册入驻;竞得人须承诺至少引入1家国家"211工程"高等本科院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P(2018)088号地块位置
▼江汉区P(2018)090号地块:
P(2018)090号地块位于江汉区民权路以南、泰源街以北、花楼街以西、民族路以东,出让面积64664㎡,建筑面积438422㎡,容积率6.78,起价642500万元,起始楼面价14655元/㎡,保证金321250万元,上限价700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5966.35元/㎡。
地块将于9月20日现场挂牌结束后出让,竞价达出让最高价后进行“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每次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0.5%递增)。
需要注意的是:
1、竞买人须承诺:编制完成本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和产业方案,对项目所建商业、商务部分整体运营管理,所建全部商业物业的100%和商务的50%在项目竣工后的5年内不得分割销售;
2、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自竞得本地块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规划高中建设并无偿移交给江汉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筑造价应不低于4000元/㎡;
3、引入至少一家世界500强企业进驻项目所在区;
4、项目用地征收红线范围内东南角涉及1户企业用地约762.26㎡(以实测为准),暂未完成签约补偿及权证注销工作,不在本次供地范围内。待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负责组织按程序完成此762.26平方米土地储备工作后完善用地手续,征收补偿费用已计入土地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不再另行补偿,不再增加建筑面积,具体交地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5、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A地块内控制一处36班高中,用地面积不小于23191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32万平方米,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6、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民族路、规划支路地下二层须建设一条14米宽的地下车行通道,与大兴路地下车行通道连通形成地下环路,并与相邻商业服务业设施地块的地下停车场连接,其走向和宽度不得更改,线型可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P(2018)090号地块位置
附:商业地块位置图
P(2018)086号地块位置
P(2018)089号地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