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3月23日消息(研究员 楼陈名 孙航海)今天,继杭州之后,宁波首批地块下午也正式挂牌,33宗地块预计4月19日集中出让。
地块总出让面积1708亩,总建筑面积255.5万方,总起价250.4亿元。包含9宗租赁住房用地,4宗安置房用地,20宗住宅商住地。竞价规则延续去年的“溢价15%封顶+摇号”不变。
20宗住宅商住地区位集中,有10宗位于绕城高速内,属性相对优质,起始出让金为152.3亿元,占本批次宅地总出让金额的66%。
经好地研究院测算,本批次14宗纯住宅用地的平均起始利润率为17.1%,平均封顶利润率也有11%,较去年第三批利润空间略有增加(平均起始利润率为16.2%,平均封顶利润率8.5%)。
一、三大新调整
与去年第三批相比,本批次保持“溢价15%封顶+摇号”的竞价规则不变,但在商住用地地价计算、定金缴纳、钢结构装配式等方面做了调整:
①部分商住地块地价分计
本批次挂牌地块中,姚江新区9#等部分商住地块地价分计,其住宅、商服的土地成交总价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分别明确;最终以溢价成交的情况下,按住宅、商服起始总价为基数,按同比例溢价的原则进行分摊。
②签订出让合同前补齐20%定金
不同于此前房企仅需缴纳起始总价的20%作为保证金,本批次地块要求在出让合同签订前,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0%缴纳定金,溢价地块须补缴差额。
③实行钢结构装配式
本批地中,海曙区阿尔卑斯地块是去年二批次流拍地块,本批重新挂牌后,除继续要求实行现房销售,按“定品质”要求出让外,还新增要求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
另外,江北区JB07-01-01b(梅竹路东侧)、镇海区ZH04-01-29地块、北仑大碶庐南E6(BLZB07-05-01)地块、奉化区FH49-01-06a地块等4宗地块,也要求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
二、鄞州区是供地大户
此次供地大户是鄞州区,推出11宗地块,总体量81万方,总起价109.7亿,远超其他区域;
其次是江北区,挂牌5宗地块,总体量67.7万方,起价55亿元;
北仑区排第三,7宗地块总体量50万方,总起价44.3亿元。
三、4宗去年流拍地块起价降低
本批次20宗涉宅地块中,有4宗为去年二批次流拍地块,分别为江北1宗商住用地,海曙2宗住宅用地和1宗商住用地。
与此前二批次价格相比,本次4宗重新挂牌地块的地价下降,新房限价上涨,利润空间进一步增加。
其中,地价下调700-2964元/㎡,降幅在10-21%;房价上涨200-900元/㎡,涨幅在1-3%;
据好地研究院测算,本次这4宗地块的平均起始利润率为13.5%,较去年二批(5.8%)增加7.7%。
4宗重新挂牌地块指标对比
附1:挂牌地块指标
地块位置分布图
附2:挂牌公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甬土告〔2022〕0101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3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注: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出让起价和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计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 海曙区西门地段HS08-03-02地块、江北区JB07-01-01b(梅竹路东侧)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或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正式证明,参与竞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的除外。地块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或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正式证明。
3.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块的竞买(含联合竞买)。
4.禁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被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且尚未处置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因非政府原因仍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
各地块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购地资金要求
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四、拍卖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参加拍卖竞买的申请人可在2022年3月28日9:00至2022年4月18日16:00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联合竞买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五、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5%),当地块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具体详见各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六、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各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具体报价时间详见下表。
七、其他事项
1.海曙区西成地段HS04-02-19地块实行定品质出让和现房销售。海曙区西成地段HS04-02-19地块、江北区JB07-01-01b(梅竹路东侧)、镇海区ZH04-01-29地块、北仑大碶庐南E6(BLZB07-05-01)地块、奉化区FH49-01-06a地块等5宗地块,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
2.本次拍卖出让的10宗租赁住房地块,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海曙区WCH-04-d1-1地块、江北区JB07-01-01b(梅竹路东侧)、镇海区ZH04-01-29地块、北仑大碶庐南E6(BLZB07-05-01)地块、北仑柴桥片区BL(ZB)12-05-12地块、鄞州区GX01-01-17(高新区)地块等6宗单一用途租赁住房地块的配套服务设施中,除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体育活动设施、婴幼儿照护设施、文化活动室、生活服务点等公益性服务用房外,其他商业用房应全部按照沿街底商形式布置。
八、违约责任
本次拍卖出让对竞买资格、购地资金采用“先承诺,后审查”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自动获得竞买资格。
交易结束后,出让人将对竞得(入选)人竞买资格、购地资金等开展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中原竞买保证金等额部分不予返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两年内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含联合竞买)。
3.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九、拍卖咨询
本次地块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其它事宜,可向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和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1、海曙区地块:顾老师、傅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88、87237623
2、江北区地块:李老师、褚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6、87388179
3、镇海区地块:向老师、吴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661、86275369
4、北仑区地块:陆老师、麻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1、89384372
5、鄞州区地块:车老师、周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821、89293923
6、高新区地块:包老师、吴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9288941
7、奉化区地块:包老师、叶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8586312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