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障性租赁住房未来将占住房供应三成以上

好地网9月27日消息(研究员 颜景椿)今天,杭州市人民政府就《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继9月10日浙江省层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杭州市对这一政策进行了细化。

在浙江省级的指导意见中,杭州市被列为“十四五”期间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今天杭州市发布的实施方案中进一步落实了这一举措。

此外,方案还重点明确“十四五”期间,杭州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宅地供应面积比例10%以上

本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方案的保障对象、租金标准、房源筹集等举措。

保障对象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一定区域内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同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要求7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少于80%,一般不超过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要求20~45平方米户型不少于80%。

租金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90%执行。经批准,10年后可调整按低于评估租金执行,由投资主体或运营管理主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评估确定。

与省级方案提出的:低于同地段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或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政府发布参考价相比,杭州市在这一点上进一步细化。

房源筹集方面,方案结合杭州实际提出了多种筹集渠道,同时明确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

另外,实施方案还细化了土地、审批、资金、税费民用水电、金融等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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