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公告)温州龙湾区挂牌1宗商住地,起价23.2亿元

好地网11月30日消息(研究员 孙航海)今天,温州市龙湾区挂牌1宗商住地,预计12月31日出让。

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D-03a、D-03b、D-05地块,位于蒲州街道江前村、上江村,温州龙湾富春未来社区规划单位内。

地块出让面积78697㎡,建筑面积不大于351990㎡。其中商服建筑面积≤190342㎡,住宅建筑面积≤161648㎡(占比约45.9%)

地块起价232000万元,起始楼面价6591元/㎡,上限价格301600万元,上限楼面价8568元/㎡。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为竞报政策性住房(人才住房)面积的程序,最高竞报面积为161600㎡。

地块指标

地块位置图(来源:好地大数据)

此次挂牌地块分为3个区块,具体指标如下:

此外,子地块还有如下规划条件:

1、D-03a子地块沿上江路一侧建筑一、二层需布置商业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且≥7500平方米,可分割转让,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地块受让人须预留1000-2000平方米,按预售价销售给龙湾区政府指定对象,龙湾区政府须在该地块预售前将具体落位、对象、要求等事项明确意见报市住建局。地块内设置Ⅰ、Ⅱ、Ⅲ区域,其中Ⅰ区域建筑单体中商务金融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且≥30000平方米,可分割转让,以层为最小分割单元;Ⅱ、Ⅲ区域建筑单体中商务金融部分只可按幢办理独立产权,每个独立产权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以幢为最小分割单元转让。

D-05子地块内需至少设置一幢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248米且≥220米,室外地面至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屋顶避雷针、水塔、电梯间等所有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298米。超高层单体建筑中须集中运营的商务金融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可办理2个单个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独立产权,剩余商务金融建筑面积可分割转让(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超高层单体建筑中须设置旅馆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不可分割、可整体转让。沿温州大道住宅部分设置不少于2层商业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且≥2500平方米,可分割转让(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沿上江路设置集中商业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且≥7200平方米,不可分割、可整体转让。

2、出让地块沿温州大道、上江路一侧须设置地上空间连廊,并与东侧D-10地块连廊相连通,连廊形式需与D-10地块连廊相协调。

地块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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