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政出台:二套首付60%

6月21日,合肥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通知。该文件显示,合肥将出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以及通过缩短居住用地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严控地王。


在调整土地供应条件上,文件指出:


提升居住用地竞买保证金至不低于参考总价的50%;

缩短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出让金总额在20亿元以下含20亿元的,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20亿元以上的,缴纳时间不超过6个月。

在合肥市各区县(除县级巢湖市和庐江县外)拍出“地王”(即楼面地价超过当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的,开发企业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


针对住房信贷政策,该市规定:


●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下同),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


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以上政策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附:会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