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桥拟转让100%股权,徐汇79亿地块将迎来新买家

日期:2024-07-01

好地网7月1日讯(研究员 周吉羊) 今天,上海产交所发布上海新长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转让底价17亿元。

上海新长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上海徐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上海徐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上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徐汇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和40%。

今年5月,该公司曾拟以协议方式拿下徐汇区长桥街道xh315-10、xh313-16地块,出让价格790400万元,楼面地价63757元/㎡

土地面积39686㎡,其中xh315-10地块面积36686㎡,为普通商品房、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3.12;xh313-16地块面积3000㎡,为普通商品房、其他商服用地、公共租赁房,容积率3.17,总计容建筑面积123970.32㎡。

地块指标

其中,xh315-10地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面12000㎡;xh313-16地块保障房建筑面积约5400㎡;人民坊建筑面积约4100㎡(其中菜场不小于2500㎡,建设者之家1520㎡,公共服务设施80㎡)。

综合下来,实际可售商品住宅面积约在10.2万方左右。

项目各业态体量

地块东至龙川路、南至罗香路、西至长桥路、北至地块边界,紧邻中环,距离15号线罗秀路站不到1公里。

周边有上海小学、徐汇区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小学、长桥第二小学、逸夫小学、园南中学、紫竹园中学、上汇实验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集聚。

大华医院、徐汇中心医院满足医疗配套需求;上海植物园近在咫尺,是日常休闲游乐的好去处。

项目所处的长桥板块内当前可售新房稀缺,往南500米处的地产·尚海悦庭、汇成·南街里目前已经售罄:

其中地产·尚海悦庭两次开盘,均价95000元/㎡,平均认购率120%;汇成·南街里也于2020年和2023年累计开盘3次,最近一次为2023年1月推出三期204套,均价89930元/㎡,认购率300%。

南侧相邻的华泾板块有嘉华嘉俊庭在售,于今年2月首开,推出440套房源,均价81000元/㎡,认购率98%,累计去化率83%。

地块位置图

附: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在xh315-10地块内设置东西向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端口及线形均可变,24小时向公众开放。

2、xh315-10地块北侧控制15m宽绿带,并24小时向公众开放。

3、如xh315-10地块和xh313-16地块为同一开发主体,在规划实施方案阶段,在满足和应设计原则的前提下,xh315-10地块和xh313-16地块的停车位、人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可统筹设置,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

4、xh315-10地块内含1处文物保护点,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协调不可移动文物与城市更新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该文物点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国有不可移动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该文物保护点碉堡管理归区国防动员部门和军事部门。

5、xh315-10地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00平方米和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由受让人出资及建设(含装修),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徐汇区机管局。根据《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沪卫规[2020]011号)、《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7号)、《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设置运行工作指引(2022版)》等文件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需包含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中心、口腔标准化诊室等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应相对独立,临街设置,并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建设(含装修)标准需参照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级医院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分析报告》相关标准执行,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6、xh313-16地块的建设者之家1520平方米和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80平方米,共计1600平方米由受让人出资及建设(含装修),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徐汇区机管局。上述设施需和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装修标准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集采价),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7、受让人需自持xh313-16地块人民坊内2500平方米菜场,宜设置在一层,并与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装修标准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集采价),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8、地块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类型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5420.92平方米,并按规定无偿移交给徐汇区住房保障机构。

9、地块内住宅部分中小套型住宅(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00㎡、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10㎡、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20㎡)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住宅总量的50%。

10、因地区临电使用需求及搬迁进度安排,xh315-10地块内现状临时保留一处配电站,借用出让地块南侧约164平方米土地,待搬迁完成后予以拆除腾地,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应予配合。xh315-10地块内需由受让人重置迁建变电站一处,用于上述保留配电站的安置,迁建变电站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具体结建方案、搬迁时间等要求以电力部门意见为准。受让人需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不得以变电站借地为由,造成相关土地闲置。

11、因地区交通保障要求,xh313-16地块内现状临时保留龙川路道路1790.96平方米,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应予配合,借地时间至2024年12月底,具体由区建管委根据规划龙川路的进展确定。受让人需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不得以道路借地为由,造成相关土地闲置。

12、受让人须按出让年限自持xh313-16地块内2500平方米菜场。

本文来源:好地网